辽宁暴走团的团长是一退休女教师! 本来还以为是什么社会大咖呢, 结果就是个普普通通的老师。 她可没闲着,借着“夕阳红徒步俱乐部”这幌子,年年收人家480块钱会费,还带队去商家打广告,自己赚得满满一口袋! 这种打着“兴趣活动”旗号谋私利还破坏公共秩序的团,换作是我肯定不会加入。 退休生活找点爱好本是好事,但前提是不能越界——既不能把公共空间当成自家“地盘”,无视交通规则和他人权益,更不该借着“夕阳红”的名义搞盈利套路。 团员说得挺实在,“赚了钱还满足虚荣心”,可这种建立在扰乱秩序、引发公愤基础上的“风光”,根本站不住脚。 集体活动的核心是“共赢”,大家一起开心锻炼、丰富生活,同时不给社会添乱。要是变成少数人谋利的工具,还把规矩抛在脑后,别说加入了,看着都让人不舒服。 你觉得这种团该怎么规范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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