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刘女士的女儿进了一个好学校,招生老师说可以帮女儿弄个班级职务,借口家访。
谁料老师到家后一把抱住刘女士,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从下午14点到晚上天黑,刘女士被伤害的很深,不仅感染HPV,还得了创伤应激障碍,报警后不予立案,只得到了20万的赔偿。
现在社区的黄书记和何老师所在学校的薛主任,都觉得事情早已经告一段落,经过他们的调解,双方已经和解,何老师也赔偿了20万,不知道刘女士为什么还抓着不放?
现在刘女士选择在网上曝光了这件事,事情传的沸沸扬扬,影响面更广,会重新调查吗?
对这件事,大家怎么看?认为刘女士和何老师,谁的问题更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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