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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狠人了!”江苏一男子再婚后,向前妻所生的成年儿子频繁转账,累计高达300万

“碰到狠人了!”江苏一男子再婚后,向前妻所生的成年儿子频繁转账,累计高达300万元,其中包含36.8万元车款,79万元房款和83万元大额转账,男子再次离婚后,现任妻子将男子起诉至法庭,要求返还140万余元,法院判了! 信源:纵览新闻 孙先生与前妻育有一个儿子,名叫小浩,已经工作多年,是一名踏实肯干的工程师。小浩交往了三年多的女朋友,终于要步入婚姻殿堂。 作为父亲的孙先生,心里既感慨又骄傲。他对朋友说:“孩子要成家了,这一生我也算完成任务了。” 而在孙先生眼中,自己的责任并没有因与前妻离婚而减少分毫。 多年来,他一直尽力在经济上支持儿子读书、工作乃至买车买房。 为了给儿子一个体面的婚礼和新生活,他早早就对儿子承诺:“车子我出,房子我来帮你付首付,你就安心结婚,其他的爸爸来顶着。” 小浩虽推辞再三,但孙先生态度坚决,甚至调侃说:“爸还在的时候,就不能让你丢人。” 于是,从2022年下半年起,孙先生开始陆续向小浩账户转账。其中一次,是36.8万元,用于购买婚车;另一次是79万元,作为房子的首付款。 除此之外,还有三笔大额转账,分别是30万元、25万元和28万元,都是他为了应对小浩婚礼杂费和后续装修而准备的,共计约300万元。 这些钱并非一笔转出,而是孙先生分期分批地从自己的理财账户、存款账户和工资卡中逐步划出,有的甚至是把他和李某的共同存款“挪用”。 一开始,李某并未察觉。但随着孙先生越来越频繁地查看手机转账信息,又开始找各种借口动用两人共同名下的定期存款,李某起了疑。 她几次私下查看账户流水,终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发现了孙先生对前妻所生儿子的频繁大额转账。 “你不是说咱们要攒钱养老吗?”李某当即情绪失控,质问孙先生,“你把这么多钱给了你前妻的儿子,我呢?我和你还有什么未来?” 孙先生一边解释,一边劝李某冷静:“那是我儿子,我总得给他撑一撑。再说了,这些钱大多是我自己的积蓄。” 但李某并不接受这个说法:“婚后这些年,你挣的钱、投资的钱,有多少是咱俩共同打拼的?你凭什么说你想给谁就给谁?” 两人争执不下,李某渐渐心灰意冷。2024年初,两人正式离婚。 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财产分割的细节,因为李某早有打算——她将这场婚姻存续期间的“巨额转账”作为侵权或不当得利问题起诉至法院,索赔140余万元。 李某在起诉状中称:孙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转给其与前妻所生的儿子,未征得她同意,已严重侵害她作为配偶的财产权利,构成不当得利,要求孙某返还一半即140余万元。 孙某则在法庭上坚决辩称:“我这些钱,多数是我婚前的积蓄,也有部分是我工作奖金所得,并非全是共同财产。” 他还拿出了工资流水、理财收益证明,力证这些资金来源中有超过一半为个人资产。 法院最终查明:孙某婚后收入依旧主要来源于工资和投资理财,而这些收入在婚姻存续期间自然构成夫妻共同财产。 虽然孙某有赡养子女的义务,但大额赠与子女仍需征得配偶同意,尤其是一次性转账金额巨大,超出了一般“正常父爱”范畴。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 “父亲对成年子女的支持应在合理范围内,不能因为再婚了,就对之前的子女撒手不管,但也不能无视现任配偶的权益。 李某虽然不是孩子的母亲,对男孩没有抚养义务,但婚姻存续期间的大额资金支出,她理应知情并有决定权。” 最终,法院认定孙某的部分资金确为正常家庭开销和亲情支持,但其中超出常理的部分,确实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当处分,依法应予返还。 孙某被判向李某支付赔偿款100万元。 这个判决一出,不少网友感慨:“做父亲不容易,但做再婚夫妻也不简单。” 有人站在李某的角度理解她的委屈:“凭什么她要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财产,被转给别人家的孩子?” 也有人为孙某说话:“这社会,是不是有点太现实?难道结个婚,父子情就断了吗?”

评论列表

淡淡的忧伤
淡淡的忧伤 1
2025-07-27 13:41
如果男人赚的钱给自己孩子就是应该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赚的就应该先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