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风天,楼上玻璃坠落砸坏楼下7辆车,最严重的一辆定损8万多。车主联合要求楼上邻居赔偿,可是楼上邻居说:“玻璃是风刮坏的,又不是我故意砸坏的,这是一个意外,你们自认倒霉就行! 前几天,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风席卷而来,12楼和8楼的外层玻璃应声而裂,碎片如雨点般从高空坠落,无情地砸向楼下停放的车辆,瞬间将7辆车砸得面目全非,现场一片狼藉,让人触目惊心。 其中一位车主的遭遇尤为惨重,他的爱车整个天窗被砸得粉碎,前挡风玻璃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裂纹,四周的玻璃也未能幸免,纷纷破碎;前机盖被砸得凹陷变形,后边的所有尾灯和后视镜也都损坏严重。 当车主把车送到4S店维修时,得到的报价竟高达86000元,这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目前,这几辆受损的车都启动了自己的车损险,由保险公司先行进行维修。 然而,车主们认为,除了保险维修费用外,8楼和12楼的业主还应该承担保险涨价费用、车辆的折旧费用以及一些车衣车膜的费用。毕竟,这些额外的损失也是因为玻璃坠落事件而产生的。 于是,车主们带着调解员找到了12楼的大爷,希望能与他协商赔偿事宜。 可没想到,大爷却一脸不耐烦地说道:“玻璃掉下去是风刮的,这个都是意外事故,自己认倒霉就行了!” 调解员赶忙解释道:“但关键是你们家的窗户呀!” 大爷却振振有词地反驳:“我们家的窗户,又不是我人为破坏的,对不对?” 车主们无奈地表示:“我们是受害方,我们现在过来是跟你协商的!” 大爷却毫不退让:“你们是受害方,我是什么方?我的玻璃损失呢,真不行,你们就走司法吧!”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一开始觉得大爷不太通情理,多听了几遍,感觉好像挺有道理的。 还有网友说,这样的事没必要找业主了,直接找保险和物业,物业在有风险的高层楼下画停车位收费,遇到这样的事直接找物业!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起事件呢? 如果坠落的玻璃属于业主所有,并且能够明确确认其所有权,那么业主对于玻璃的管理和维护就应当尽到相应的责任。毕竟,业主有义务确保自家物品不会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然而,对于这种因恶劣天气引起的损坏情况,法律上也规定可以减轻业主的责任。这是因为恶劣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业主在一定程度上难以预见和防范。 但这并不意味着业主就可以完全免责。在这起事件中,虽然大风是导致玻璃碎裂的直接原因,但业主如果平时对窗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窗户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许就可以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因此,业主还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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