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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女孩千万房产被离异父亲卖掉,法院判了

王先生与张女士离婚后,他私自把女儿名下房产赠与自己,后过户至自己名下并出售,女儿小王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并赔偿无法返还房屋所造成的损失1160万元。近日,海淀法院判决支持了小王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先生与张女士于2001年登记结婚,并于2002年生育一女,2007年双方以女儿名义购买涉案房屋,后王先生与张女士离婚,女儿由王先生抚养,因涉案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予以分割。离婚诉讼后,王先生于2016年以女儿代理人身份与自己签订赠与合同,将涉案房屋无偿赠与自己,后自行办理过户登记并以1160万元价格出售房屋。

小王提出,父亲作为其监护人,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处分名下房产,侵犯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求父亲予以赔偿。

“卖房的钱不是我自己用。”王先生说,售房款主要用于女儿留学,是考虑女儿利益的行为;另外,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判决其需支付张女士款项,所以自己无奈出售涉案房屋用于获取资金。

第三人张女士提出,房屋登记在女儿名下,而王先生仅在双方离婚后数日内便办理赠与、过户手续,后将房屋出售给案外人,这种行为明显侵害了女儿的财产,王先生所述出售房屋是为了女儿利益与事实不符。

法院审理后认为,首先,涉案房屋系小王个人财产;其次,王先生作为小王的法定监护人,通过自行签署赠与合同的方式,私自以被监护人小王名义处分其名下财产,未征求小王本人意见,未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侵害了小王的合法财产权益,且有悖公序良俗;另外,王先生所述举债资助小王国外留学的抗辩意见缺乏事实依据。据此,法院确认赠与合同无效,判令王先生按照房屋实际成交价款补偿小王相应损失。

宣判后,王先生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评论列表

倒霉熊
倒霉熊 31
2025-08-08 17:42
这个案子应该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各种不动产产权变更相关法律,这种情况越来越多,很多父母都是在孩子很小的时候为了孩子未来考虑,将房产、其他不动产产权放在孩子名下以及银行开设孩子专帐,但夫妻离异后,法定监控人一方却辰孩子没成年私吞原本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给孩子的财产,所以以后应该明确规定这类财产必须要夫妻双方同意,如果孩子已经具有部分民事能力,那么还必须要征求孩子同意才可以处置。
落葉
落葉 29
2025-08-08 16:31
这房子他前妻有一半,他没资格一个人独吞
3390169
3390169 14
2025-08-08 07:12
这破事,
用户10xxx76
用户10xxx76 14
2025-08-08 15:34
哈哈哈哈哈嗨,老父亲觉得女儿长大了,要嫁人了,自己辛苦挣来的房子,以后要跟女婿分了,所以先下手为强,哈哈哈哈哈哈

落葉 回复 08-08 16:30
这个房子有他前妻的一部分,他独吞确实不厚道,这不是他一个人买的

愿我能…… 回复 08-08 16:12
婚前财产分个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