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离谱!”湖北潜江,一男子意外发现妻子有婚 外 情后,悄悄尾随情敌来到商业广

洋仔说法 2025-10-16 22:57:09

“有点离谱!”湖北潜江,一男子意外发现妻子有婚 外 情后,悄悄尾随情敌来到商业广场,在超市花了15元买了把水果刀,攥在手里等待时机。不料,男子正准备行动时,一阵饥饿感突然袭来,犹豫再三,他觉得不能做个“饿死鬼”,转身走进美食街,点了碗热气腾腾的肥肠炒面。期间,妻子察觉了男子的异常行踪,担心出事立即报警。待男子吃完饭回来,情敌早已离开。在警方电话通知下,男子前往派出所,打算继续杀害情敌,但情敌又不在派出所,最终交代了实情。结果,男子被法院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据潇湘晨报·晨视频10月15日报道,黄明志(化名)性格有些内向,不善于表达,但对家庭有着朴实的责任感,在与妻子鲜小芸(化名)结婚后,安心工作,日子平淡却也安稳。   2019年,鲜小芸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认识了邹文(化名),起初只是普通的交往,但随着交往次数增多,鲜小芸对邹文却越加喜欢,两人之间关系发生了变化。   2021年,鲜小芸与邹文的关系逐渐逾越了正常的界限,发展成了恋人关系。   随后的三年,黄明志察觉出妻子的异常,经过一番求证,他最终确认了妻子出 轨的事实。这个消息对于黄明志而言,无疑是晴天霹雳。   黄明志感到愤怒,有一种被最信任的人背叛后的深深无力感。那个他苦心经营的家,那个他视为情感港湾的地方,瞬间变得支离破碎。   在黄明志发现后,鲜小芸与邹文断绝了来往,但黄明志对妻子与邹文的事情始终耿耿于怀,两人经常争吵。   2024年11月某天,黄明志意外得知了邹文的行踪,突然脑子里有个念头,他要让邹文为破坏他的家庭付出代价。   黄明志开始尾随邹文,从潜江市某驾校一路跟着邹文,来到了一个商业广场。   黄明志走进附近的一家超市,目光扫过货架,最终停留在了一把不锈钢水果刀上,他花了15元钱买下了这把刀,随后等邹文下楼,伺机行动。   就在黄明志手握尖刀,隐在暗处,准备随时要动手时,一阵强烈的饥饿感突然袭来。   黄明志犹豫了,最终,饥饿感占了上风。他决定,先离开现场,去找点吃的。他揣着那把刚买来的刀,离开了商业广场,来到了不远处的一条美食街。   黄明志走进一家面馆,点了一碗肥肠炒面,他当时觉得,这可能是他“人生中的最后一餐饭”了。   黄明志的妻子鲜小芸,似乎察觉到了丈夫今日的异常,她发现了黄明志尾随邹文的行为,选择了报警。   与此同时,黄明志吃完了那碗肥肠炒面。他返回了商业广场,却发现邹某的车已经不见了。计划落空了。   就在他不知所措之时,他的手机响了,是派出所打来的电话,黄明志在接到电话后,前去了派出所。   然而,他前往派出所的动机,并非是为了主动投案,而是因为得知邹文和鲜小芸在派出所,其主观上仍抱着杀害邹某的目的。   不过,黄明志在到达派出所后,发现情况并非如他所想,邹文并不在现场,他的企图才未能得逞。   到案后,黄明志最初如实供述了自己购买刀具、意图杀害邹文的犯罪事实。   随后,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黄明志提起了公诉。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黄明志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黄明志推翻了之前的部分供述。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根据黄明志本人直至庭审前的稳定供述,他因妻子鲜小芸与被害人邹文的婚 外情而心生怨恨,明确产生了“杀害邹文”的念头,这说明其具备杀害他人的主观故意。   而黄明志为了达成目的,专门前往超市购买了一把不锈钢水果刀,该刀具足以成为剥夺他人生命的凶器。随后,他携带凶器尾随邹文至商业广场,寻找合适的作案时机与地点。这些行为是紧密围绕其杀人故意所展开的、有目的、有计划的犯罪预备活动。   所以,黄明志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预备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不过,《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法院进一步指出,黄明志确系经警方电话通知后前往派出所。然而,黄明志当时前往派出所的主观目的,并非主动归案,而是误以为邹文仍在派出所,意图前往继续寻找作案机会,其投案行为缺乏主动性,且目的不纯,不符合“自动投案”的实质要件。   此外,虽然黄明志到案初期曾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但其在庭审中无正当理由推翻原有供述即“当庭翻供”,不符合如实供述,不能认定为自首。   最终,法院综合考量了黄明志预备犯罪、不构成自首、无正当理由当庭翻供等情节,判处黄明志有期徒刑1年8个月。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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