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救下落水女子,因为是第一次做好人好事,男子内心比较自豪,就把视频发

拾九观人间 2025-10-20 11:53:03

浙江杭州,男子救下落水女子,因为是第一次做好人好事,男子内心比较自豪,就把视频发到了网上,没想到被救的女子看到后,竟然说男子侵犯了肖像权,然后把视频举报了下架。   10月14日的杭州秋夜已经带了凉意,拱墅区运河边的风裹着水汽吹得人发冷。   途经此处的高先生忽然听见“扑通”一声闷响,循声望去,水面上一个模糊的人影正在挣扎,河水已经没过了对方的肩膀。   他来不及多想,一把甩掉脚上的拖鞋,外套都没脱就纵身跃入河中。    河水比想象中更冰,刚入水就激得他打了个寒颤。   而河底全是尖锐的碎石,每踩一步都像针扎一样疼,但他顾不上这些,奋力朝着落水者的方向游去。   黑暗中只能凭轮廓判断位置,他一把抓住对方的胳膊,拼尽全力往岸边拖拽。   上岸时,高先生的脚已经被划得鲜血淋漓,混着泥水看着格外刺眼,而被救的女子只是低声说了句“谢谢”,没多久就自行离开了。    当晚,高先生忍着疼独自去了医院。   医生用生理盐水冲洗伤口时,他疼得攥紧了拳头,最后缝了两针,还打了破伤风针,医药费花了小几百。   回家路上,他翻看着路人帮忙拍下的救人视频,心里又激动又自豪,这是他第一次救人,实实在在救了一条命。   次日,他特意给视频里的女子面部打了马赛克,才小心翼翼传到社交账号上,想着能得到几句夸奖,也算给这次特别的经历留个纪念。    让人没想到的是,夸赞的评论还没刷几条,高先生就接到了陌生电话。   电话那头是被救的女子,语气强硬地要求他立刻删掉视频,说视频侵犯了她的肖像权。   高先生愣住了,反复解释已经打了码,根本看不清脸,但对方没听几句就挂了电话。   更让他寒心的是,没过半小时,平台就发来通知,说视频因被举报侵权已下架。   高先生对着空荡荡的账号页面,心里又委屈又窝火。    自己救人时脚被扎伤,东西也丢了,自己花钱看病,就想发个视频留个纪念,怎么就侵权了?   但即便如此,当被问起以后遇到类似情况会不会出手时,他还是咬着牙说,该救还是得救,总不能见死不救。   这事很快在网上引发了热议。   有网友为高先生鸣不平,说“这简直是农夫与蛇,救了命还被反咬一口”。   也有网友提出不同看法,觉得“就算是救人,也不能随便发别人的视频,万一人家有难言之隐呢”。   从法律角度看,这事其实没那么简单。《民法典》里规定,肖像权保护的是“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不只是清晰的面部。   但多位法律人士都提到,高先生的视频已经做了打码处理,没有清晰的面部特征,也没有任何营利行为,主观上更没有侮辱、丑化对方的意思,很难认定为侵权。   而且高先生让路人拍视频的举动,在当下也有现实意义,之前不少救人者曾遭遇“被讹”的麻烦,提前留好视频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更值得琢磨的是事件背后的矛盾。   高先生的善举无疑值得肯定,秋夜跳河救人的勇气、事后不求回报的坦荡,都是最珍贵的善意。   他想被夸奖的心理也很真实,毕竟没人规定“做好事必须默默无闻”。   而被救女子在意自己的形象曝光,担心生活受到影响,这种隐私诉求也并非毫无道理。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谁对谁错”,而在于善意与隐私之间,本该有更温和的处理方式。   当被救者多一份感恩,平台多一份审慎,公众多一份理解,善意就能在尊重隐私的前提下温暖传递,这才是对每一次挺身而出最好的回馈。 信息来源:扬子晚报2025-10-18发布:浙江一男子救落水女子后发视频上网,对方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视频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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