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等19个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12条具体措施推动实现老有所为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3.1亿人,约占总人口的22%。我省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如何让数量日益增加的老年群体不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更能老有所为?
近日,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发改委等19个部门,共同印发了《〈民政部等19部门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举措》的通知,从提升老年人政治参与水平、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发展、提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质量等5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的印发,不仅是我省对国家层面指导精神的积极响应,更是在全省范围内系统构建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体系的关键一步。
通知明确了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阶段性目标——到2029年,初步建成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法律环境,清理不合理规定,形成老年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到2035年,老年人社会参与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老年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老年人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将“提升老年人政治参与水平”放在重要位置,强调通过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打造“冀学银龄”在线学习专栏、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传等方式,强化老年人政治引领。这不仅有助于保持老年群体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也为其参与社会治理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那么,如何具体推动老年人社会参与?有专家指出,志愿服务活动是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重要方式之一。
通知明确,要丰富老年志愿服务内容、创新志愿服务模式、完善志愿服务保障。通过组建省级“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伍,并鼓励市县建立本级队伍,形成品牌矩阵。组织老年志愿者参与“四季村晚”、阅读推广、书法绘画、惠民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惠民服务活动。做优做强冀疆“银龄行动”、京冀“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项目,推广“爱心来敲门”“老老同‘邢’”等志愿服务创新品牌,支持打造具有河北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志愿服务项目。
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与提升其社会活动质量,是支持“老有所为”不可或缺的一环。
通知提出,创新发展五级老年教育办学体系、承接国家老年大学河北分部建设,以及提升公共文化设施适老化水平、推动旅居康养项目发展,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工作、打造“一刻钟健身圈”……通过一系列举措,为老年人搭建起多元化的精神文化与健康生活平台。
推动老年人社会参与,离不开社会参与机会的供给和老年人权益的保障。
通知明确提出要“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并将目光投向银发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增长点,支持用人单位返聘退休专业技术人员。
同时,为老年人权益保障配套了“组合拳”,包括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开辟老年人劳动争议快速调解“绿色通道”、将超龄劳动者权益纳入劳动保障监察等,着力化解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后顾之忧。
“该通知的出台,将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银发动力’。”有关专家认为,随着各项举措的落地落实,积极老龄观将成为全社会共识,老年人作用也会发挥得更加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