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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秒,宁波天一广场,新年欢呼声刚炸开,一串火星子就对着人群和满天气球

2026年第一秒,宁波天一广场,新年欢呼声刚炸开,一串火星子就对着人群和满天气球喷过去了。 一个黄衣服小伙,举着滋滋响的“加特林”烟花,在那猛放。旁边人吓得全往一边躲。黑衣同伙一看警察来了,扔了烟花就跑,黄衣服的当场被按住。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放的那东西叫“加特林”,网红烟花,火力猛得很。消防做过实验,这玩意喷出的火花,几秒钟就能把厚被褥打穿几十个黑洞,直接点燃。火花能喷出老远。 最要命的是当时天上的东西。跨年那一刻,所有人一起放了气球。目击者说,那很可能是氢气球。一个火星蹦上去,可能就会烧成一片,在人群头顶炸开。那画面,想都不敢往下想。 而且,这地方压根就不能放。天一广场在宁波海曙区,是明确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跨年前两天,宁波公安还专门发了提醒,严禁往这类商圈带烟花爆竹。他们这纯属顶风上。 这“加特林”自己身上就写着“严禁手持”。可不少人为了拍视频耍酷,偏要拿着放。厂家都怕,怕有人以为放完了,凑近去看,烟花突然喷出来伤着眼睛。 那么,等待这小伙子的会是啥?首先,罚款跑不了。在禁放区放烟花,按规定,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同时没收东西。这算轻的。 要是真点着了什么,引发火灾,甚至伤了人,那就不是罚款能了事的了。因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可能构成犯罪。如果造成严重损失,可就不是拘留几天的事,而是可能面临有期徒刑。 往大了说,在人群里这么干,算不算“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个帽子很重,但看他干的事,把火箭筒似的烟花对准密集人群和易燃气球,这危险性,他脑子里到底想过没有? 当时广场上多少人?每个人身后都是一个家。你一把“加特林”追求自己几秒钟的痛快,赌上的却是别人一家子的平安。这代价,你付得起吗? 法律把这叫“高度危险物”。出了事,使用者、占有人就得负责。不是你一句“我没想伤人”就能糊弄过去的。 综合信源:极目新闻、上游新闻、新京报、南宁消防、宁波市相关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