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太无耻了!”男子向女子支付20万元彩礼后,与女子开始同居。两人生育一个女儿并一

“太无耻了!”男子向女子支付20万元彩礼后,与女子开始同居。两人生育一个女儿并一起养到3岁时,两人产生矛盾分手。男子要求女子返还20万元彩礼,女子不同意,男子遂将女子起诉至法院索要。法院这样判! 王某第一次见到孙某,是在一次由媒人牵线的相亲饭局上。那天是在镇上一家普通的家常菜馆,包间不大,却被布置得格外热闹。 双方父母都在,媒人坐在中间不停地活跃气氛。孙某话不多,性子安静,穿着朴素,但举止得体;王某则显得有些紧张,却也频频点头示好。 几次接触下来,两人并没有轰轰烈烈的心动,却都觉得“差不多”“合适”,在家人催促和当地婚俗的推动下,很快就把婚事提上了日程。 按照当地的规矩,男方想要办婚礼,必须先支付彩礼。王某家里并不算富裕,为了这桩婚事,他几乎掏空了积蓄,又向亲戚朋友借了一圈,凑齐了20万元彩礼交给孙某家。 给彩礼那天,红色的塑料袋一层层包着现金,摆在桌子中央,亲戚们围在一旁,嘴里说着吉利话。孙某的父母当场点清了钱数,表示认可这门亲事。 那一刻,王某心里踏实了不少,他觉得,只要彩礼给到位,婚事就算定下来了。 没过多久,两人便按照习俗举行了婚礼仪式。婚礼办得不算奢华,但该有的流程一个不少:迎亲、拜堂、敬酒,亲朋好友几乎都到场见证。 村里人都默认他们已经是夫妻了,喊孙某“王家媳妇”,也没人再提领证的事。原因很简单,两人年龄都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想着反正已经办了婚礼,等年龄一到再去补个证,也不算什么大事。 婚后,两人住在了一起,过起了寻常的小日子。起初,一切还算平稳。王某外出打工挣钱,孙某在家操持家务,偶尔也做些零工贴补家用。 后来,孙某怀孕了,消息传来时,双方家庭都很高兴。孩子的到来,似乎让这段关系更加牢固。女儿出生后,孙某几乎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王某也为了多赚点钱,常年在外奔波。 三年时间里,两人一起把女儿养到了3岁。孩子会叫爸爸妈妈,会在院子里追着鸡跑,也成了双方家庭的牵挂。 可日子久了,矛盾也慢慢显现出来。王某觉得自己挣钱辛苦,却总被孙某埋怨给家里的钱不够;孙某则觉得王某长期不在家,对她和孩子关心太少。 再加上双方父母在育儿、花钱等问题上频频插手,小摩擦逐渐变成了大争吵。 有几次激烈的争执后,两人开始分开居住。孙某带着女儿回了娘家,王某也没有强烈挽留。感情在一次次冷战中被消磨殆尽,最终,两人选择分手。分手后,女儿跟随孙某生活,王某偶尔探望,却始终心有不甘。他越想越觉得,自己当初支付了20万元彩礼,却既没有领到结婚证,如今人财两空,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在多次协商无果后,王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一纸诉状,将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当初支付的20万元彩礼。 王某认为,两人始终没有依法登记结婚,婚姻关系不成立,按照法律规定,彩礼应当返还。孙某则坚决不同意。 她认为,两人已经按照习俗举办婚礼,并共同生活多年,还生育并抚养了一个女儿,所谓的彩礼早已用于共同生活支出,不存在返还的基础。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王某强调自己为支付彩礼背负了不小的经济压力,如今分手,损失巨大;孙某则流着眼泪陈述自己多年的付出,尤其是怀孕、生育和抚养孩子所承受的辛劳。 她表示,彩礼并非单纯的“钱”,而是婚姻成立的象征,更是双方共同生活的一部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按照当地风俗举行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年,且育有子女,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共同生活关系。 彩礼在婚后已用于共同生活及子女抚养,若要求全额返还,明显有失公平。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王某要求返还20万元彩礼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