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一男子买了车位,但没买车辆,车位一直闲置,于是他花6700元定制了一个集装箱,放在自家车位,把闲置物品都放在里面,谁知被人给举报了,相关部门要他提供审批手续,如果提供不了,限期整改,要他恢复原样,男子急了,家里的衣柜、储藏室早就满了,实在没地方放…… 自家产权车位空着浪费,改成储物间难道不行?昆明盘龙区一位业主就因为这事犯了愁,花大价钱定制的储物箱刚用半年,就被城管部门贴了整改通知书,要么拿出审批手续,要么赶紧搬走恢复原样。 这位伍先生,买房的时候连带着把地下负四层的D409车位也买了,有正规的产权证,可他一直没买车,好好的车位就那么空着,看着实在可惜。 更让他犯愁的是家里的东西,房子本身不大,有了孩子以后杂物更是堆得没地方去,衣柜、储藏室早就塞得满满当当,那些孩子的玩具、装修剩下的材料,还有自己学生时代的书本和收藏品,都是舍不得丢的回忆,扔了心疼,留着又占地方。 后来他看见别的小区有人在闲置车位上放储物箱,一下子就动心了,觉得这法子能把闲置的车位利用起来,还解决了储物难题。 他照着别人车位上的海报打了电话,找厂家定制了一个标准款的金属储物箱,花了6700块钱。那箱子不算大,长4.5米宽2.2米,刚好能放进车位里,还带着轮子能移动,摆得规规矩矩,没占着旁边的车位,也没挡着公共通道。 安装的时候厂家工人来弄得挺快,几个小时就装好了,他还特意跟左右邻居打了招呼,邻居们不光没反对,有的还问他在哪儿弄的。 伍先生高高兴兴地把杂物都收拾进去,这“临时仓库”刚用了半年,麻烦就找上门了。 不知道是谁举报了,盘龙区城管局的人过来勘查,直接在储物箱门上贴了两张通知书,一张让他1月12号去执法中队接受调查,另一张是责令整改通知,说他涉嫌擅自设置集装箱,违反了规定,限他1月17号前要么拿出审批手续,要么把箱子搬走,把车位恢复原样。 伍先生一下子就急了,他觉得自己这箱子是能移动的,又不是砌死在地上的永久建筑,里面放的都是生活用品,没易燃易爆的东西,也没碍着谁,怎么就违法了呢? 他赶紧给自然资源局打电话问审批的事,结果人家说从来没办过这种手续,还告诉他,车位的规划用途就是停放车辆,不管是谁都不能随便改用途,他放的这个箱子算构筑物,甚至可能被当成临时建筑,改变了土地的规划用途,根本没法办许可。 伍先生这才傻了眼,花了好几千块钱弄的箱子,到头来只能处理掉。他找了有院子的朋友,打算把箱子送出去,家里那些杂物只能挑些有意义的留着,剩下的只能忍痛扔了。 咱得说句实在话,这事儿还真不是“自家的东西想咋用就咋用”那么简单。虽然车位是伍先生的产权,属于他的专有部分,但这专有部分的使用是受规矩管着的。 最高法有规定,车位这种特定空间就算是专有部分,也得按规划的用途来用。当初开发商建车位、办规划许可的时候,明确了这地方就是给车停的,伍先生把它改成储物间,本质上就是改了规划用途,这在《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里是明确不允许的,得先找规划部门申请变更审批,可问题是压根没有这种审批的先例,等于这条路从一开始就走不通。 有人可能会说,不就是放个箱子吗,又没碍事。但城管部门说了,那个箱子算擅自设置的构筑物,只要是构筑物,就得走审批流程,没审批就是违规。 而且物业那边也有难处,他们看见伍先生装箱子的时候就劝过,可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往上上报,结果两头受气,业主觉得他们多管闲事,部门又催着他们处理,中间流程一长,还得挨其他业主的投诉,说他们不作为。 再说消防安全这块,虽然伍先生没放危险品,但那个金属箱子的材料不明,堆在地下车库里,万一真出点啥事儿,确实会增加风险,物业上报也是履行安全责任,不然真出问题了更麻烦。 这事儿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就算是自家的产权车位,用的时候也得先弄明白规矩,别光图方便,最后花了钱还得拆,得不偿失。 但反过来想,相关部门也该看看这些民生需求,能不能在守规矩的前提下,给大家找个折中的办法,别让合理的需求只能变成违规的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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