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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枉偷东西女孩家长称还没收到道歉【零食店店员冤枉两名14岁女孩偷东西,私自留人

被冤枉偷东西女孩家长称还没收到道歉【零食店店员冤枉两名14岁女孩偷东西,私自留人还不让联系家长,孩子父亲:还没收到道歉】品牌方回应零食店店员冤枉女孩偷东西2月2日下午,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一零食店店员因怀疑两名女孩偷拿店里商品,将两名女孩留在店里20多分钟查监控核实,还不让孩子联系家长。3日,记者从女孩家长处了解到,事发当晚已报警,他们还没收到店方的道歉。对此,有律师表示,店员无权将孩子扣留在店内并禁止其联系监护人,这种行为已严重侵犯两名孩子的人身自由。

3日上午,当事女孩之一的家长杨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事发于2日下午1时许。他女儿和朋友前往咸阳市礼泉县长富路一零食店购物。两个孩子离开后,店员又将两个孩子喊回店里,怀疑两个女孩偷了店里的东西。杨先生介绍,两个女孩被怀疑是因为店员收到了一段监控视频提醒。视频中女孩有摸完货架的东西,又摸包的举动。两个孩子回到店里后,店员没报警,只是自行在店里看监控核实,两个女孩子只能站在一边等。其间,店里还有顾客往来。

“另一名女孩带了手机,说想联系家长来处理,结果被店员阻止。”杨先生称,两个女孩在店里被扣留了20多分钟后,最终把包里的东西全部翻出来给店员看,确实没发现店里的商品,才得以离开。两个孩子离开后,才找到各自的家长说了这件事。杨先生和另一名女孩的家长都很生气,当天便报了警,在派出所看了监控,确定孩子并没有偷东西。他通过孩子讲述还得知,当时孩子曾给包上的玩偶试戴饰品,但后来又将饰品放了回去。

3日上午,记者多次联系该门店此前招聘信息中所留下的联系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该品牌官方客服表示,目前未接到关于此事的通知,会将此事上报公司。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相关回应。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消息,事发当晚,记者打通事发门店工作人员电话,一名男士接听称他不是该零食店的人,而是公安局的民警,是该门店的人把手机落到他们警车上了。并表示此事公安在处理,两名女孩没有偷东西。

事发后,不少网友关注到,店员是否有权将两个孩子扣留在店内?对此,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项猛律师介绍,店员作为经营者,法律并未赋予其任何权力扣留孩子且禁止其联系监护人,其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两位孩子的人身自由。最终孩子开包自证清白的实质是将非法搜查压力转嫁给消费者,严重侵犯了孩子们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且在公开场合进行盘问、检查,易导致未成年人被误解、嘲笑,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对消费者的名誉侵权。

项猛表示,本次事件中,门店及相关工作人员构成民事侵权,需要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同时,其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可能面临公安机关的警告、罚款等行政责任。对于消费者而言,在遭遇经营者类似搜身、扣留等带有侮辱性的侵害行为时,应当立刻报警,且有权向商家要求侵权赔偿。

此外,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朱雪律师提醒,经营者无权对自然人进行任何处罚和限制,在遇到可疑事件时,应当第一时间报警,而非进行搜身、扣留等明显违法的行为,否则不仅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甚至可能承担行政处罚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涉嫌未成年人的盗窃情况,商家更应当谨慎,在报警的同时应当同步通知监护人到场,遵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杨先生称,两个女孩都是14岁,在店员核实监控过程中,两个女孩一直被其他顾客看着。回去后两个孩子的情绪都很崩溃。截至3日中午,他还没收到店方的道歉。

“我的诉求并非是索赔,而是希望店方能先给两个孩子道歉。如果后续两个孩子需要心理疏导,也希望店方能承担责任。”杨先生称。(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