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一位前校长的遭遇引发了热议,他和同校离异女老师谈恋爱,结果被认定师德不合格,影响了后续的岗位晋升。这位校长早就离婚了,女老师也是离异状态,两人2023年确定恋爱关系,一开始没公开,没想到被女老师前夫发现,对方还窃取隐私、散发传单举报,最后因散布隐私被拘留。可就算举报内容不实,教育部门还是依据相关规定,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给校长定了师德不合格,还免了他的职。 这事听着就让人纳闷,俩单身男女谈恋爱,既不违法也没伤害别人,怎么就和师德挂钩了?师德考核原本是为了约束老师的职业行为,比如不能伤害学生、不能谋取私利这些,可私人感情生活难道也要被这么严格地管束吗?教育部的准则里也只说不能和学生有不正当关系,没说离异老师之间不能谈恋爱啊。教育部门说他引发了负面舆情,可这舆情是别人恶意散布谣言搞出来的,不是两人恋爱本身的问题,总不能让受害者为造谣者的行为买单吧? 更让人不解的是,校长直到晋升时才知道自己师德不合格,之前压根没人告知,这程序上也说不过去啊。老师的职业特殊性确实需要以身作则,但特殊性不代表要剥夺正常的恋爱自由。如果俩人情投意合,都是单身,互相尊重,这种恋爱不仅不违背公序良俗,反而符合人之常情。要是连正常的感情需求都要被否定,那也太不近人情了。师德的边界应该是明确的,不能把私人生活和职业行为混为一谈,更不能因为一场被恶意挑起的舆情,就否定一段合法合规的感情。 教书育人看的是业务能力和对学生的责任心,只要这位校长在工作中没做错事,没辜负学生和家长的信任,就不该因为私人恋爱影响职业发展。现在大家争论的核心,其实是师德到底该管到什么程度。是只约束职业行为,还是连私人感情都要横加干涉?正常的恋爱自由和师德师风,真的不能共存吗? 你觉得这位校长的遭遇合理吗?师德考核应该包含私人感情生活吗?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校长与离异女教师恋爱被定师德不合格 来源:大皖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