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四川,一男子发9000元工资后,瞒着妻子转5000元给母亲看病,3000元给妻子

四川,一男子发9000元工资后,瞒着妻子转5000元给母亲看病,3000元给妻子当生活费,自己留1000元。妻子发现后大闹,指责他是妈宝男,还嚷着要离婚。男子委屈不已,蹲地嚎啕大哭。他成家后经济多由妻子把控,此次因母亲身体不好,心疼母亲才私自转钱。妻子得知后不依不饶,即便男子好言相劝也无济于事。男子陷入两难,既爱母亲又爱妻子,不知该如何是好。有人觉得给母亲看病没错,不该瞒着妻子;也有人认为母亲生病给钱无需商量。其实男子夹在中间多年,婆媳矛盾由来已久,他重情重义难以抉择,或许冷静沟通才是解决之道。 男子成家后,家里的经济大权基本都在妻子手里。他每个月工资到账,都会如数交给妻子,自己就留点零花。 这次发了9000块工资,他心里一直惦记着母亲。母亲一辈子辛苦,落下不少病根,最近身体又不好,他心疼得不行。 他想着,母亲看病得花钱,自己得帮衬点。可要是跟妻子说,妻子肯定不同意,毕竟家里经济也不宽裕。 于是,他没跟妻子商量,直接转了5000给母亲看病。剩下3000,他给了妻子当生活费,自己就留了1000。 妻子呢,每个月都眼巴巴等着他赚钱。这次就收到3000,她立马就炸毛了,追着男子问咋回事。 男子一开始还想瞒着,可妻子不依不饶,他没办法,只好如实说了。他想着,妻子能理解,毕竟孝顺老人天经地义。 可妻子一听,更火了,又是摔盆又是砸碗,大喊大叫,说日子没法过了,要离婚。 男子急得直搓手,好话说尽,跟妻子解释母亲身体不好,自己作为儿子不能不管。 可妻子根本不听,说男子是妈宝男,心里只有母亲,没有她这个妻子。 男子委屈得不行,蹲在地上,抱着脑袋嚎啕大哭,他觉得自己太难了,夹在母亲和妻子中间,两边都不能得罪。 这事,到底该怎么从法律上分析呢? 从法律上来说,男子的行为,其实并不违法。他用自己的工资给母亲看病,这是履行赡养义务的表现。 根据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男子的母亲身体不好,需要看病,男子作为儿子,有义务提供经济上的帮助。他用自己的工资给母亲看病,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那妻子有没有权利阻止男子给母亲看病呢。这显然不行。妻子作为家庭成员,应该支持男子履行赡养义务,而不是阻止。 如果妻子因为男子给母亲看病而闹离婚,这也不是离婚的法定理由。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的法定理由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男子给母亲看病,并不属于这些法定理由中的任何一种,所以妻子不能因为这事就闹离婚。 男子作为儿子,孝顺母亲,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妻子作为家庭成员,也应该理解支持。 婆媳矛盾确实是个难题,很多家庭,都因为婆媳关系不好,导致家庭不和睦。 可这事,也不能全怪一方,婆媳之间,应该多沟通,多理解,多包容,毕竟都是一家人,何必闹得这么僵呢。 男子作为儿子和丈夫,也应该在中间起到调和的作用,他应该多跟妻子沟通,让妻子理解自己的难处,也应该多关心妻子,让妻子感受到自己的爱。 最终,这事在亲戚朋友的劝说下,妻子慢慢理解了男子,也接受了男子给母亲看病的事实。 男子也承诺,以后有事会跟妻子商量,不再瞒着妻子。 大家是不是也觉得婆媳之间应该多沟通多理解呢?或者,你们觉得男子应该怎么做才能更好地处理这事呢?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20
用户10xxx20 1
2026-02-15 11:40
离吧,放过彼此,拥抱自由[滑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