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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女子是家里老大,从小被扔在爷爷奶奶家,14岁就外出打工。结婚生子这样的大

上海,一女子是家里老大,从小被扔在爷爷奶奶家,14岁就外出打工。结婚生子这样的大事,父母六年间不闻不问。不料,弟弟要结婚,父母突然联系她,先要看女婿照片,接着张口就要20万彩礼。被拒后,父亲当场翻脸:“不给钱就告你,贴大字报让你没脸做人!” 除夕前一天,女子真收到了传票,随传票而来的,还有一份“养育清单”:超生罚款、回家吃饭、奔丧守孝,全都明码标价,凑个整算4万。父母说,这钱要五倍返还,正好20万给弟弟出彩礼。网友吐槽:这是坑闺女啊。   付欣怡做梦也没想到,时隔六年,父母第一次主动联系她,居然是为了让她掏钱给弟弟娶媳妇,而且一开口就是二十万。   更让她没想到的是,拒绝之后,等来的不是父母的回心转意,而是一张来自法院的传票。   这事还得从头说起。   付欣怡是家里的老大,她出生那会儿,父母就盼着能有个儿子,后来弟弟出生,她在家里的位置就更尴尬了。   打她记事起,她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在老家的村子里,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偶尔回来一趟,也是围着弟弟转。   十四岁那年,初中刚毕业,付欣怡就没再念书了。   随后,她就跟着村里的人出去打工了,这一走,就是好些年。   在外头漂着,不容易。   付欣怡进过厂,端过盘子,啥活都干过,但不管多难,她心里始终有一块地方,装着那个家。   虽然父母对她感情淡,但爷爷奶奶是真心疼她。   六年前,爷爷奶奶先后走了,办完丧事,付欣怡最后一次回了那个她长大的老房子,磕了几个头,然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从那以后,她跟那个家的联系,就算是彻底断了。   后来,付欣怡在外地成了家,有自己的小日子要过,有丈夫孩子要疼,那段灰扑扑的童年和少年时光,她不想再去想了。   就在前段时间,一个陌生的号码打了进来,是父亲,电话里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生疏,甚至有点客气,说想看看她老公和孩子长啥样,让她发几张照片过去。   付欣怡当时心里还真动了一下,想着,这么多年了,父母是不是终于想起她这个女儿了?是不是人老了,想法就变了?   她没多想,挑了几张一家三口的合影,用微信发了过去。   照片发过去没多大会儿,父亲的电话又打过来了。   这次,寒暄没了,客气也没了,直奔主题:“你弟弟谈了个女朋友,两人处得挺好,准备结婚。那边要20万彩礼,家里凑了凑,还差这个数,你给出一下。”   付欣怡举着电话,好半天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地问了一句:“爸,你说啥?”   电话那头,父亲的语气不容置疑:“二十万,对你来说不算多吧?你在外头混了那么多年,这点钱肯定有。你弟弟结婚是大事,你这个当姐姐的,不能不管。”   付欣怡只觉得一股气往上涌,这些年受的委屈、心酸,全都堵在嗓子眼儿。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下来,说:“爸,我手里没那么多钱,我自己也有家要养,这钱我出不了。”   话音刚落,电话那头的声音陡然变了调,父亲几乎是吼了起来:“你不出?你要是不出这二十万,我就去法院告你!我还要去你住的小区,给你贴大字报,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个什么东西!我看你一家子以后怎么做人!”   付欣怡又气又难过,但还是硬着口气回了一句:“爸,你就是去告,我也没钱,这钱我不会出的。”   挂了电话,付欣怡以为这事就算过去了。   除夕前一天,家家户户都在准备过年,付欣怡却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传票。   原来,她的父母真的把她给告了,案由是“赡养费纠纷”,随传票一起寄来的,还有一份详细的证据材料,是一张打印出来的清单,标题写着“付欣怡成长费用明细”。   这张清单,把从她出生到现在的每一笔开销,生产费、医疗费、生活费、学杂费等,都算得清清楚楚,有零有整,一共是39800元。   清单最后写着,凑个整,就算4万。   付欣怡看完,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但气归气,传票是真的,官司得去打。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案中,父母要求返还4万抚养费,法律上压根儿站不住脚,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是借钱给女儿,哪有养大了再回头要账的道理?   父母以赡养费名义索要20万,更是离谱,赡养费是给父母养老的,不是给弟弟娶媳妇的。   这钱就算要判,父母除了要证明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还得看女儿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绝不是父母想定多少就多少。   那张清单更是笑话,法律讲究公序良俗,这种违背公序良俗的算法,法院不可能支持。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