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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名初中女孩举手之劳的善意之举,真会带来难以承受的风险吗? 近日发生在福建的

福建两名初中女孩举手之劳的善意之举,真会带来难以承受的风险吗? 近日发生在福建的一起“交通事故”因交警判定的骑电动自行车初中女生承担次要责任,骑自行车女子因被“吓到”导致没骑好车倒地后狮子大开口要找初中女生索赔22万多,以及被媒体广泛报道初中女生好心帮扶却摊上事而成为热门话题。 首先说一点,好心帮扶和被交警认定次要责任是两码事。若倒地女子有意讹诈,即便当时初中女生不出手帮忙,该女子还是会报警和起诉“吓倒”她的人。毕竟,有些人就是这么无耻。 按照法规,这属于“无接触事故”,即便双方无物理接触,但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算有责。只是,显然倒地女子显然是即胆小骑行水平又不高的且爱讹人的极少数奇葩。 从视频画面显示,初中女生骑车速度可能还没她骑车速度快。只是,电动车在转弯时存在未让行、未靠右行驶,或驾驶人未满16周岁等违规行为都是不利初中女生在法律上的不利因素。 不过,遭起诉22万多元,也只是倒地女子单方面提出的。最终法院如何判决,要等待2月26日开庭审理结果。 总之,这起事件是法律对“过错”的判定和追究、公众对“善意”的呵护与倒地女子“狮子大开口”的索赔之间的一次激烈碰撞。“善意”需要被呵护、“过错”可以去追究,但不该被人利用和讹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