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过得太堵心了! 昨天因为红包的事,跟老公大吵了一架,就没见过这么一个瞎给钱的人! 走亲戚聚餐,一屋子孩子加起来二十多个,我认认真真准备了二十三个红包,每个两百,一共四千八。正要发的时候,老公突然拦着我,说漏了两个,要把28岁的侄女、25岁的侄子也加上。 我当场就不同意,上班好几年、能赚钱养活自己的成年人,凭什么还要领晚辈的红包?老公却理直气壮:没结婚就是孩子,规矩不能破。 一句话气得我心口发闷,这哪是守规矩,分明是不讲情理。 传统习俗里,红包是给没有经济能力的小孩子压祟祈福的,不是给成年上班族的福利。如今很多地方早就变了,不再死卡“结婚”这条线,而是看有没有工作、有没有收入。 广东等地红包金额小,图个吉利,未婚收红包没人介意。可我们这都是两百起步,二十多份出去,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都是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谁不心疼。 更别扭的是,二十好几的人,领着和小学生一样的红包,收的人不尴尬,发的人心里膈应。习俗是死的,人是活的,老规矩也要跟着时代调整,才不伤人情。 真正的礼数,从来不是机械照搬,而是互相体谅。长辈有心意,晚辈懂分寸,红包才暖,年才舒心。 我始终觉得,红包边界应该是成年、工作,而不是死等结婚。明明能自力更生,就别再心安理得领红包,这不是小气,是体面。 你们那边,是按结婚算,还是按年龄、工作算?大龄未婚的成年人,到底该不该收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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