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山,赖某和员工出差住酒店,半夜2点左右,曾经的合伙人陈某突然闯进房间一脚把他踹翻,赖某从包里拿出双截棍反击,陈某受了伤。让人没想到的是,陈某仅仅被拘留了4天,赖某却因故意伤害罪被关了8个月。赖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 赖某是典型的广东人,个子很瘦小,看起来还没北方十几岁的小朋友高。 事发酒店房间属于私密住宿空间,陈某未获许可就强行闯入,进门后没有任何言语沟通,直接对毫无防备的赖某实施暴力踢踹。赖某与随行人员全程没有主动挑衅,也没有任何攻击预备行为,深夜熟睡状态被突然打破,整个人都处于慌乱与恐惧之中。 陈某施暴时还放出威胁言语,声称要让在场三人付出生命代价,还刻意阻拦赖某拨打报警电话。瘦小的赖某在力量与体型上完全处于劣势,被踹倒后根本没有躲闪与挣脱的余地,人身安全正遭受紧迫且现实的侵害。他包里的双截棍只是日常健身用品,并非为冲突准备,伸手拿起并反击,只是为了制止陈某持续的殴打行为。 案件的处理结果让公众难以理解。率先非法侵入他人住所、主动发起暴力攻击的陈某,仅被处以行政拘留4天。被动承受侵害、为自保做出反击的赖某,却被司法机关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 赖某坚持提起申诉,他清楚自己的所有动作都发生在不法侵害持续进行的过程中,没有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只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再遭受身体伤害。他的体型条件决定了他无法赤手空拳对抗施暴者,法律不能要求身处紧急危险中的普通人,精准把控反击的力度与尺度。 多位法律专业人士对此案提出不同意见。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正当防卫指导意见,司法认定不能陷入唯结果论的误区,更不能奉行谁受伤谁有理的错误逻辑。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与先行故意伤害,赖某的反击未超出必要限度,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定构成条件。 网友们也纷纷表达质疑,大家认为处罚结果存在明显失衡。主动施暴者仅受到轻微处罚,被动自保者却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处理方式既不符合案件事实,也违背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普遍认知。 赖某已提交完整的现场监控、证人证言及体型对比材料,他只希望司法机关能还原事件全貌,纠正一审的认定偏差。他始终相信,法律的核心是保护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而非让面对不法侵害的人陷入不敢反抗的困境。 正当防卫制度的设立初衷,是鼓励公民保护自身安全,是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司法裁判必须立足侵害发生的真实场景,兼顾法理与情理,不能让自保者蒙冤,更不能让施暴者逃避应有的惩处。 公平正义要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只有让正当防卫条款真正落地,才能让普通人在面临危险时,敢于合理自保、不必畏惧追责。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