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怀孕4个月了,可她妈妈58岁,查出病情,急需要女儿骨髓移植救命,而且母女配型成功。爸爸早就去世了,是妈妈一个人把唯一的女儿养大,很不容易。可现在女人的丈夫说:你要是打掉孩子就离婚。女子一边不想离婚,一边又想救妈妈,该怎么办好?
笔者认为:这是一个极其艰难的决定,充满了爱与责任的冲突。我们先理清一个关键医学事实:怀孕4个月(孕中期)进行骨髓捐献,通常不需要终止妊娠。 骨髓捐献抽取的是造血干细胞,手术在麻醉下进行,有经验的医疗团队可以采取措施保护胎儿。真正需要评估的风险是麻醉和手术对母体的影响,但直接“打掉孩子”并非医学上的先决条件。
如果这样做,丈夫也不接受的话,说明丈夫毫无人性,那就离婚。必竟妈妈才58岁,还很年轻,应该救妈妈。孩子可以再生的,大家认同笔者的观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