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反被聪明误!”上海一家酒店为了暴利,40天内疯狂购入4000只中华蟾蜍,加工成“熏拉丝”高价售卖,非法获利27000余元。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后开出五倍罚单,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合计13.5万元。谁知酒店不服,把市监局告上法庭,辩称自己买的是人工养殖货,不犯法。法院最后这样判了!
事情是这样的,上海有一家酒店,不知道从哪里听说 "熏拉丝" 特别赚钱。"熏拉丝" 可能北方的朋友不太熟悉,这是江南一带曾经很流行的一种小吃,说白了就是熏癞蛤蟆,学名叫中华蟾蜍。以前确实有不少人爱吃,但现在早就被国家明令禁止了。
可这家酒店老板偏不信邪,觉得这是个暴利生意。从 2023 年 6 月 30 日到 8 月 8 日,短短 40 天时间里,这家酒店疯狂购入了整整 4000 只中华蟾蜍,全部加工成 "熏拉丝" 高价卖给顾客。
你算算,平均一天就要卖 100 只,这生意做得有多红火。最后一算账,短短一个多月就非法获利 27076 元。
本来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结果还是被群众举报了。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后立刻上门调查,人赃并获,证据确凿。经过听证、法制审核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2024 年 12 月,市监局开出了罚单: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27076 元,再处以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加起来一共 135380 元。
这下酒店老板不干了,觉得自己太冤了。赚了不到 3 万块,结果要赔 13 万多,这买卖亏大了。于是他一纸诉状把市场监管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这个处罚决定。
酒店的辩词听起来还挺有道理的,主要有两点:第一,中华蟾蜍是两栖动物,不是 "陆生野生动物",所以不受《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第二,他们买的这些蟾蜍都是人工养殖的,有养殖证,不是野生的,凭什么不能卖?
很多人看到这里可能也会觉得,对啊,人工养殖的不就跟鸡鸭鹅一样吗?为什么不能吃?这也是很多人普遍存在的一个误区。
但法院的判决,给所有抱有这种想法的人狠狠上了一课。首先,关于中华蟾蜍是不是陆生野生动物的问题。法院明确指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里,中华蟾蜍明明白白列在 "两栖纲" 下面的 "蟾蜍科" 里。
也就是说,法律早就把两栖动物纳入了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酒店老板拿 "两栖动物" 说事,纯粹是对法律概念的错误理解。
更关键的是第二点,人工养殖的到底能不能吃?这里就要提到 2020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那个重要决定了。当时为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规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 "三有" 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划重点: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也就是说,只要是这个名录里的动物,不管是野生的还是人工养的,一律不准吃,也不准生产经营。
所以酒店老板说自己买的是人工养殖的,有养殖证,这根本就不是免责理由。法律说的是全面禁止,没有例外。你有养殖证只能说明你养殖是合法的,但不能说明你把它做成菜卖给别人吃也是合法的。
一审法院听完双方的辩论,直接判决驳回酒店的诉讼请求,维持市监局的处罚决定。酒店还是不服,又上诉到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就在几天前,也就是 2026 年 6 月 5 日,上海一中院二审宣判了,结果还是一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说,这家酒店最终还是要乖乖交出这 13.5 万元罚款。
其实仔细想想,这家酒店老板真的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他以为钻了法律的空子,找到了 "人工养殖" 这个挡箭牌,就能逃避处罚。结果恰恰相反,他的这种辩解反而让更多人知道了这个法律规定,以后再也没有人能用 "人工养殖" 来为售卖野味洗白了。
可能还有人会问,那为什么人工养殖的也不能吃呢?其实道理很简单。一方面,很多所谓的 "人工养殖" 野味,其实都是野外捕捉来的,只是打着养殖的旗号洗白而已。另一方面,即使是真正人工养殖的,也存在着疫病传播的风险。2020 年的新冠疫情给我们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而且中华蟾蜍本身就是益虫,一只蟾蜍一年能吃掉上万只害虫,是农田里的 "庄稼卫士"。大量捕捉蟾蜍会严重破坏生态平衡,导致害虫泛滥,最后反而需要用更多的农药,形成恶性循环。
这个案子的判决意义重大,它给所有餐饮行业的经营者敲响了警钟:野生动物保护的红线绝对不能碰,不要心存任何侥幸心理。
不要以为 "别人都在卖" 就没事,不要以为 "人工养殖" 就合法,更不要以为罚点钱就了事了。现在法律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大,一旦触碰红线,付出的代价会越来越高。
最后提醒大家一句,以后再看到有人卖 "熏拉丝" 或者其他野味,千万不要买,也不要吃,直接举报就对了。保护野生动物,其实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