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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的名言,是不是抄袭了潘金莲呢?徐志摩在面对可能失去他的爱人陆小曼时说了一句

徐志摩的名言,是不是抄袭了潘金莲呢?徐志摩在面对可能失去他的爱人陆小曼时说了一句话:得,我幸;失,我命。这句话经常被人引用。但今天读《金瓶梅》,读到潘金莲说的一句话,似乎便似曾相识了。这一日,是西门庆娶了媳妇忘了情人的一天。西门庆张罗娶三姨太孟玉楼,事毕已经一个月过去了。可想而知,这中间都没得来潘金莲处取乐的。被取乐惯了的潘金莲就不惯了,终于守在门口,逮到了西门庆的一个小厮,叫玳安的。玳安夹着皮夹子,要去办事,被潘金莲撞到喝住。玳安躲无可躲,只能上前答话了。经过一番拉扯之后,玳安终于向潘金莲说了实话,潘金莲一听西门庆有了新欢,那个珠泪就刷刷直淌在她的粉脸上,那时候打的粉底还不够厚,倒没显出潘金莲多少丑样来。但是玳安也惶恐了,说没想到潘六姨这么气量窄,我就不该跟你说实话啊。我家大奶奶都没这么小气呢。潘金莲哪里肯承认自己地位低下,就说了徐志摩用的这个句式,说:兴,过也;缘,分也。你看是不是很像。文人就是容易到处学到写作的技巧,都是功夫在诗外的道理。潘金莲的意思是:我和他激情起又激情灭,一切都翻篇了;没能走到在一起,那就是缘分有问题了。听得玳安心儿凉凉的,以为潘金莲下绝情了,只好安慰她道,你写几个字,我给你通通信吧。才有了他们的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