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与人发生关系后猝死,家属索赔128万,法院全部驳回
事件经过
男子张某本身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医生早就叮嘱要少饮酒,避免剧烈刺激。
事发当晚,张某主动组织朋友聚餐喝酒,自己喝白酒,其他人喝啤酒,席间不存在强行劝酒、灌酒行为,张某饮酒量不高,离开饭局时意识清醒、行动正常。
聚餐结束后,张某主动邀约女子王某回到自己住处,二人自愿发生关系后躺下休息。
凌晨时分,王某醒来,发现张某嘴角涌出带血泡沫,呼唤完全没有反应。她没有逃跑,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开展急救。但遗憾的是,张某抢救无效死亡,死因是心源性猝死。
悲痛之下,张某家属认为:喝酒、亲密行为诱发了男子心脏病,才酿成悲剧。于是把当晚同行的女子王某,还有两名聚餐友人一并告上法庭,索要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合计128万元。
法院判决:驳回家属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无需赔钱
法院审理给出三条关键理由:
男子自身疾病是死亡根本原因。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己有心脏病、高血压,依然自主饮酒、自主开展亲密行为,理应对自己的身体和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司法鉴定显示血液酒精含量很低,没有证据证明饮酒、亲密行为直接造成猝死,家属举证不足。
同饮友人没有过错。饭局不存在劝酒灌酒,散场时张某神志清楚,并未醉酒失控,同行人已经尽到普通朋友的关照义务,没有看护过失,不承担侵权责任。
同住女子王某已经尽到救助义务。发现张某异常后立刻拨打120、积极施救,法律层面上已经完成该尽的责任,不存在过错,不用赔偿。
网友两种声音
一部分网友觉得:人命没了,家属悲痛可以理解,多少应该补偿一点。
另一部分网友支持法院判决:法律讲的是过错,不是“谁死人谁有理”。没有加害行为,及时施救,就不该强行担责。
案件启示
共同喝酒,只有劝酒、灌酒、放任醉酒者处于危险状态不施救,才要赔钱;正常自由饮酒,当事人清醒自主,出事不等于同桌人必须买单 。
有心脏病、高血压基础病,一定要远离酗酒、过度劳累、剧烈刺激,重视身体预警。
遇到突发意外,第一时间拨打急救,及时施救可以免除很多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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