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山东烟台,100岁老人生病住院,女儿怕被传染,拒绝探望,老人离世后,女儿第一时间

山东烟台,100岁老人生病住院,女儿怕被传染,拒绝探望,老人离世后,女儿第一时间蹦出来,要求分他留下的29万抚恤金。儿子气愤万分,说妹妹多年来对老父亲不闻不问,现在没权分钱。女儿却说:我多次提议将老父亲接回家赡养,是哥哥想霸占父亲每个月16000多的退休工资,不许我接。

老孙、孙大、孙二均为化名。真正让争议复杂起来的,不只是兄妹关系,还有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问题,老人每月实际领取多少退休待遇,和去世后一次性抚恤金如何计算,并不是一回事。

2024年10月17日,广州市天河区政府公布一份行政复议决定。退休教师蔡某亩1932年3月出生,1956年参加工作,1992年退休,2022年1月5日去世。

家属后来对一次性抚恤金的计算基数提出异议,希望按照蔡某亩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收入核算。

教育部门逐项核对历次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后,认定最后一个月基本离退休费为1745元,按20个月计算,一次性抚恤金为34900元。行政复议机关最终维持原核算结果。

这个案例恰好说明,退休人员每月实际到账的待遇,不能直接等同于死亡抚恤金的计发基数。放回老孙家的纠纷,参考材料称老孙每月退休待遇超过16000元,而身后一次性抚恤金为289316元。

两个数字看着接近家庭财产,其实计算逻辑并不相同,兄妹真正争议的重点,也从老人每月拿多少钱转到了身后这笔款应当如何分。

2023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第二批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件与这种争执很接近。曾某彬2006年与孙某学登记结婚,当时孙某学的儿子李某军已经34岁。

此后曾某彬、孙某学、李某军共同生活十多年。曾某彬患有矽肺,李某军长期承担照料。2019年11月4日曾某彬去世,单位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63536元。

曾某彬三个亲生儿子提出,李某军在母亲再婚时已经成年,不应参加分配。法院审理时没有只看血缘和年龄,而是核实十多年共同居住以及实际赡养情况。生效裁判认定李某军属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参与分配。

孙某学因年老患病分得40%,李某军与三个亲生儿子各分15%。最高法公布这个案例时也明确,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应结合近亲属关系和实际抚养情况处理。

这也解释了老孙家为什么会围绕住院陪护、日常起居、共同生活时间争得很凶。孙大强调多年照顾,孙二强调每月探望并多次提出接父亲居住,这些说法一旦进入诉讼,就不只是家庭争吵,而是需要证据印证的具体事实。

烟台本地还有更直观的例子。2022年5月,山东法院公开报道,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名101岁的金老太在老伴去世后,因为三个子女长期存在家庭矛盾,一度陷入赡养困难。

潮水人民法庭获知情况后,联合镇街干部和村民调解委员会上门协调,调解员黄传军持续做工作,最终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

处理过程中,重点不是单独算某个子女该出多少钱,而是把老人由谁照顾、子女如何分担责任一并摆到桌面上。

回到老孙家的争议,老孙晚年长期与孙大夫妻共同生活,孙二则否认缺少赡养。法院需要判断的,也正是双方实际照料的程度。

最终,一审没有把抚恤金简单作为遗产平均继承,而是结合款项性质、共同生活和实际照料情况确定份额,二审维持处理结果。真正影响这类纠纷的,从来不只是亲属身份,还包括老人晚年每一段能够被查清的照料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