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所在的雷达分队遭到越军偷袭,排长当场牺牲,连长伤重昏迷,他背部被弹片击中多达32处,腹部重伤,肠子外露,在如此严重负伤的情况下,他想到的却是整个分队的安危,把仅有的一个急救包送给了受伤的战友,忍着剧痛指挥伤员转移,终因失血过多壮烈牺牲,年仅26岁! 子弹还在呼啸,硝烟呛得人睁不开眼。他就那么趴在地上,血把军装黏糊糊地贴在背上,肠子露在外头——光是想想都觉得疼疯了!可这人,嘿,愣是从血泊里支起上半身,扯着嗓子冲其他兄弟吼:“别管我!往3点钟方向撤!” 他手里攥着那个唯一没被炸烂的急救包,看都没看自己的伤口,一把塞给了旁边新兵蛋子。那小战士腿肚子直哆嗦,血顺着他胳膊往下淌。 仗打成这样,活命都靠运气。有人想背他走,他一把推开:“背上弹孔漏水啦!背我走……咱都得死!” 其实他心里明镜似的:自个儿这伤,神仙来了也难救。倒不如趁着还能出声儿,把这七八个还能动弹的兄弟带出去。枪声越来越近,他的声音反而低下去,喉咙里全是血沫子:“石头后面……爬……别回头……” 自己就趴在泥里,盯着越南人的方向,直到所有人钻进林子里没了影儿。天亮的时候,战友们绕回来找他,人早就硬了,手指头还死死抠在指挥用的地图上,血糊满了半个身子。才26岁啊,连媳妇都没娶上。 说点扎心的吧。教科书里这种英雄太多了,但每次读到,心里头都翻腾得厉害——不是滋味儿啊!当然咯,命都不要去救人,这事儿放哪儿都该敬个礼。但回头想想,战争这玩意儿吃人不吐骨头。当英雄的代价,永远是一条鲜蹦乱跳的命!咱真该多琢磨琢磨:凭什么让26岁的小伙子面临这种“要么死自己,要么死兄弟”的赌命选择题?那些所谓“别无选择”的背后,到底是战场太残酷,还是有些准备压根儿就没做够?比如急救包咋就剩一个了?指挥系统崩了谁该负责?话说回来,歌颂牺牲很容易,但学会避免无谓的牺牲,可能更对得起那些咽了气的年轻生命。明白了吧?英雄是悲壮的历史符号,但流血的教训不该只是符号,得是鞭子,狠狠抽在后来人的脑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