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69岁已婚男子去唱歌时,和小自己40多岁的女子发展成情人关系,三年给她转账82万余元。三年后男子的妻子得知此事,一怒之下起诉女子,要求她返还82万余元。
69岁的已婚大叔,在KTV迷上00后大学生,三年就给这姑娘转了82万!那姑娘明知道大叔有老婆孩子,还天天找借口要钱,学费、房租…啥理由都想得出来,就这么心安理得花着别人夫妻的共同财产。
这事儿被大叔老婆发现后,简直气炸,果断起诉!从法律角度,大叔转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他擅自赠与侵犯了老婆权益;而且这种基于婚外情的赠与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女孩收钱属于不当得利得还。最终法院也判了女孩还钱。
说白了,破坏别人家庭还想占便宜,哪有那么好的事?婚姻里的忠诚可不是说说而已,拎不清的人迟早得栽跟头。你们觉得这姑娘该乖乖把钱全吐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