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获赔1300余万拆迁款,结果被开发商控告“敲诈勒索”获刑4年,终审改无罪释放赔偿38万,男子:不满意,要求追责…… 朱双喜老人今年51岁,河南郑州人。 2000年,他在老家盖了一座5层洋房。7年之后,又在房子东侧盖了间6层的标准楼房,两栋房子总共1500平米。 一转眼到了2012年,他们村要拆迁了。问题是按照补偿方案,他这房子只能得到200平的毛坯安置房,以及74万补偿款。 朱双喜自然不干了,这可是两栋楼,就赔这么点?坚决不肯签署协议。 双方争执了5年,2017年7月,开发商做了让步,同意补偿他1300余万补偿款,而且是在政府人员的见证之下签了补充协议。开发商还专门出具了承诺书,说签的协议全都属于公司自愿。如果因为协议产生法律纠纷,全部责任由公司承担,不影响他应当享受的协议。 结果谁能想到,过了两年之后,开发商突然报了警,说受到了“敲诈勒索”:“他以不给钱就不搬家为由耽搁开发进度,非法敲诈财物”。 然后正在外面旅游的朱双喜就被抓进去了,以敲诈勒索罪判了4年,追缴“赃款”1300万余元。 朱双喜自然不服气了,这怎么能叫“敲诈勒索”呢?果断提起上诉。 郑州中院发还重审,金水区法院在2022年作出二审判决,说他“寻衅滋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盘,追缴涉案“赃款”84万。 朱双喜还是不服,再次上诉,郑州中院也是无语了,在2023年二审改判无罪。 朱双喜出狱之后,申请国家赔偿,在被羁押这几年里,他的3位亲人去世了,自己也错过了评高级职称的机会,因此索赔各项损失260万,要求去他住的地方和工作单位赔礼道歉。 结果法院最终决定赔偿38万余元,并赔礼道歉。 虽然260万变成38万这个结果朱双喜并不怎么满意,但他也知道不可能要更多了,要求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 如果朱双喜这行为要被判刑,那中国早就没有“钉子户”了。“敲诈勒索”改“寻衅滋事”,为什么不管怎样,非要给他判了呢? 事实而言,能要到国家赔偿,无罪释放,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怕是不太容易。 因为他得证明办案人员明知道朱双喜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却滥用职权,导致其被错误羁押,进而造成严重后果。当年的“女神探”,现在不也好好地。
河南一男子获赔1300余万拆迁款,结果被开发商控告“敲诈勒索”获刑4年,终审改无
树说历史
2025-10-16 14:45:22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