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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女子离婚不要儿子,三年中从未去前夫家看过孩子。然而当她得知前夫去世后获得了

四川一女子离婚不要儿子,三年中从未去前夫家看过孩子。然而当她得知前夫去世后获得了230万天价赔偿的时候,她却跑到了前夫家争夺儿子的抚养权,因为儿子分到了70万元的赔偿金。前婆婆认为女子动机不纯,自然不愿意将孙子交给她。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女子直接将前婆婆告上了法庭!法院的判决结果出乎意料…… 这场让人唏嘘的纠纷发生在四川一个小镇上,女子刘樱和前夫赵平结婚五年,育有一子一女,儿子乐乐出生后没多久,两人的感情就出现了裂痕,经常为了生活琐事争吵不休。 三年前,实在过不下去的两人协议离婚,分割财产时,刘樱明确表示自己只要女儿的抚养权,愿意放弃儿子乐乐,还在离婚协议里写明,无需向前夫支付乐乐的抚养费。 从签下离婚协议那天起,刘樱就带着女儿回了娘家,之后再也没踏足过前夫家一步,哪怕逢年过节,也没给乐乐打过一个电话、送过一件礼物,仿佛这个儿子从来没存在过。 乐乐从小就跟着奶奶杨婆婆生活,赵平常年在外打工赚钱,家里的大小事和照顾孩子的重担全落在杨婆婆肩上。 从乐乐蹒跚学步、牙牙学语,到上幼儿园、认汉字,都是杨婆婆一手照料,孩子晚上睡觉要抱着奶奶的胳膊才肯安稳入睡,遇到委屈也第一时间扑进奶奶怀里寻求安慰,祖孙俩的感情早已超越了普通的亲情。 赵平深知母亲不易,每个月都会按时寄回生活费,还会尽量抽时间回家陪伴孩子,一家人的日子虽然平淡,却也安稳和睦。 今年年初,意外突然降临。赵平骑摩托车去邻镇送货时,与一辆违规行驶的大货车相撞,当场重伤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了三天三夜,最终还是没能留住性命。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大货车司机负全部责任,经过协商,保险公司和肇事方共同支付了23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 按照法律规定,这笔赔偿金由赵平的母亲杨婆婆,儿子乐乐和女儿三人平均分配,每人能分到70多万元。 刘樱作为女儿的法定监护人,顺利领取了属于女儿的那份赔偿,可当她听说儿子乐乐也能分到70万时,心里立刻起了波澜。 没过几天,刘樱突然提着水果和玩具出现在杨婆婆家门口,进门就喊着要见乐乐。 杨婆婆看着三年未见的前儿媳,心里满是疑惑,直到刘樱开口说要接乐乐回去抚养,杨婆婆才明白她的来意。 “当初离婚你死活不要娃,三年不管不问,现在看到有钱了就想来抢,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杨婆婆当场拒绝,语气坚定。 刘樱却不死心,辩称自己是乐乐的亲生母亲,前夫去世后,她理应获得抚养权,还说自己是想弥补这些年对儿子的亏欠,和钱没有关系。 两人争执不下,刘樱甚至在院子里撒泼哭闹,引来邻居围观。 六岁的乐乐躲在奶奶身后,看着这个陌生的“妈妈”,眼神里满是胆怯,始终不肯靠近。 见杨婆婆态度坚决,刘樱干脆一纸诉状将前婆婆告上了当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将乐乐的抚养权变更给自己。 庭审现场,刘樱声泪俱下地讲述自己对儿子的思念,可当法官询问她乐乐的生日、喜好、就读幼儿园名称等细节时,她却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法院经过多方调查核实,确认刘樱在离婚后的三年里,确实没有履行过任何抚养和探望义务,而杨婆婆一直为乐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悉心的照料,孩子的身心健康状况良好。 同时,法官单独询问了乐乐的意愿,孩子明确表示更愿意和奶奶一起生活。结合《民法典》中“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原则,法院最终给出了调解方案。 让人意外的是,判决结果并没有偏向任何一方:乐乐的抚养权依然归杨婆婆所有,女儿继续由刘樱抚养。 双方需用各自监管的70多万赔偿款,分别为两个孩子购置一套商品房,每套房子配套不低于15万元的装修,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 剩余的赔偿款由刘樱和杨婆婆共同设立专门账户监管,每一笔支出都必须用于孩子的教育、医疗、生活等必要开销,且需双方签字确认。 面对这样的方案,刘樱和杨婆婆都表示接受,当场签下了调解协议。 这场因赔偿金引发的抚养权纠纷,最终以保障孩子利益为核心落下帷幕。 既没有让功利的争夺得逞,也没有割裂母子间的血缘联系,法律用公平公正的方式,为两个孩子的未来撑起了一片安稳的天空。 信源:网易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