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a反驳罗翔 这场争论的导火索是罗翔对“武松杀嫂”案的现代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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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从刑法角度指出,武松的私刑复仇行为按现代法律涉嫌防卫过当甚至故意杀人,强调“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牢A则抓住中国人传统的“善恶有报”心理,抛出生命价值不平等论:“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怎么能跟忠臣孝子(武松)一样值钱?”
他将法律上的“人人平等”原则归为“西F价值观”,认为不符合中国人的朴素道德观。
很多草根网民纷纷站队牢A。他们从情感上无法接受“缉毒警与毒贩命等价”的逻辑,更共鸣于“恶有恶报”的朴素正义观。
在当下社会,当程序正义在某些案件中显得僵化甚至失灵时,公众更容易产生对“快意恩仇”的向往。
知识界和法律界则普遍支持罗翔。他们强调法律的普遍性与稳定性,指出如果允许个体凭道德判断行使生杀大权,社会将陷入“比拳头大小”的野蛮状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非西方独有,而是现代文明的基石。
细察阳谷县令的“判决艺术”,会发现古代司法也并非如牢A所想象的那样简单粗暴。历史上,知县将武松的故意杀人改写为“因祭献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的斗殴致死。
这是一种刀笔技巧。不如此,传统社会也不会仅将武松流放。
罗翔的观点之所以正确,在于他深刻理解程序正义的价值所在——它不是冷冰冰的条条框框,而是保护普通人免受权力恣意侵害的屏障。如何看待牢a不认同罗翔的叙事逻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