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江苏,一对老人看中了一块墓地,子女为了让老人安心,便花5000元提前买下,谁知过了几年,他们发现墓地被别人占了!关键对方既没沟通也没缴费,如今墓园已没有空余墓地,双方酿成纠纷! 闵先生的岳父岳母身体一向不算硬朗,年近八旬的年纪,总想着把身后事提前安排妥当,老两口常跟女儿女婿念叨,趁现在还能动弹,把墓地选好,将来百年之后也不用子女临时手忙脚乱地四处寻找,也能少些遗憾。 闵先生和妻子都是孝顺人,听了老人的想法后,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下来,之后的日子里,闵先生专门抽时间跑了当地好几家墓园,比对环境、价格和配套服务,最终看中了一处风景清幽、管理规范的墓园。 他特意记下选中墓穴的位置、朝向,第二天一早就带着岳父岳母亲自到现场查看,两位老人拄着拐杖,在墓园里慢慢踱步,看到那块背靠绿植、视野开阔的墓地时,连连点头表示满意,还念叨着 “这里环境好,将来我们俩葬在这儿,也踏实”。 见老人喜欢,闵先生当场就和墓园签订了《墓穴销售合同》,按照约定支付了 5000 元全款,墓园也出具了正规发票和墓穴证书,明确了墓穴的面积、方位和使用期限。 拿到凭证的那一刻,老两口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接下来的几年里,闵先生一家逢年过节都会去墓园看看,确认墓穴完好无损。 可就在 2025 年年初,岳父身体状况突然恶化,家人开始着手准备后事,联系墓园办理落葬手续时,却收到了一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 —— 那块早已买下的墓地,竟然已经被人安葬了逝者。 这个消息让闵先生全家都懵了,他赶紧带着合同和发票赶到墓园核实。到了现场一看,原本属于岳父母的墓穴前已经立起了陌生的墓碑,刻着不认识的名字。 闵先生又气又急,立刻找到墓园管理人员质问,对方查了半天记录才支支吾吾地承认,确实是墓园管理失误,把已售出的墓穴又误安排给了另一位逝者家属。 更让闵先生无法接受的是,占用墓地的一方既没有与他沟通,也没有向墓园缴纳相关费用,纯粹是因为墓园内部登记混乱、管理疏忽造成的 “一墓两卖”。 他当即要求占用方迁出,可对方表示逝者已经安葬,按照传统习俗不愿轻易迁移,双方争执不下。 闵先生转而要求墓园解决,可墓园负责人却面露难色,称近年来当地墓园需求量大,目前已经没有任何空余墓穴可供调换,只能给出退款并赔偿少量损失的方案。 这一结果让闵先生全家难以接受,岳父母得知消息后,病情都受了影响,整日郁郁寡欢。 他们当初选中那块墓地,不仅看中了环境,更重要的是那份对身后事的期许,如今心愿落空,还得重新为老人寻找墓地,可周边合适的墓园要么价格翻倍,要么位置偏远,一时难以找到满意的选择。 多次协商无果后,闵先生只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将墓园和占用墓地的一方一同诉至法院,庭审中,闵先生提交了当年的墓穴销售合同、付款发票和墓穴证书等关键证据,证明自己对该墓穴拥有合法使用权。 墓园方面承认管理存在漏洞,未能妥善保管销售记录和墓穴使用情况,导致出现 “一墓两卖” 的失误。 法院审理后认为,闵先生与墓园签订的《墓穴销售合同》合法有效,墓园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导致墓穴被他人占用且无法提供同等规格墓穴,已构成根本违约。 而占用方在未核实墓穴权属的情况下进行安葬,也存在一定过错。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中关于墓穴销售、使用权属的明确要求,墓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墓园全额退还闵先生 5000 元购墓款,并赔偿墓穴升值费、交通损失费等共计 1.8 万元;占用方在三个月内将逝者骨灰迁至墓园协调的其他区域安葬。 虽然纠纷得到了初步解决,但闵先生的岳父母至今仍未找到满意的墓地,这件事也成了全家心头的一桩憾事。 这起纠纷也给不少人提了个醒,购买墓穴时一定要签订正规合同,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墓园更应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墓穴销售登记制度,避免类似 “一墓两卖” 的失误发生。毕竟墓地承载着生者对逝者的哀思,容不得半点疏忽。 信源:光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