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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不胜防!”上海,女租客迟迟没有交房租,打电话也联系不上,房东上门查看,听

🌙“防不胜防!”上海,女租客迟迟没有交房租,打电话也联系不上,房东上门查看,听到里面有动静,却没人开门。报警后,警察破门而入,眼前的场景让人揪心:女子躺在地上,没了意识。 女子被诊断为急性脑梗死,在医院里昏迷不醒,房东事后才得知:女子父母双亡,没有配偶和子女,因没人签字,手术和治疗方案都没人拿主意。网友:这就是做丁克要付出的代价。 上海53岁的邓女士是一名独居女租客,2月2日是她缴纳房租的日子,房东徐先生当时在外地出差,多次拨打她的电话都无法接通,微信消息也没有任何回复。 徐先生起初以为她只是临时有事,没有太过在意,直到2月12日回到上海,才带着钥匙前往出租屋查看情况,这一去,发现了令人揪心的状况。 徐先生到达出租屋门外时,清晰听到屋内有微弱的动静,像是有人在地上挪动的声音,但无论他怎么敲门、呼喊,屋内始终没有人回应。 徐先生立刻意识到情况不对,担心邓女士发生意外,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同时联系了租住地的居委会工作人员,请求一同到场协助处理。 警方赶到后,经过现场评估,确认屋内人员存在生命安全风险,决定采取破门措施。房门被打开的瞬间,众人看到邓女士躺在客厅的地板上,双目紧闭,已经失去意识,身体还有轻微的抽搐,身边没有任何药品或水。徐先生和居委会工作人员配合警方,用担架将邓女士抬上救护车,紧急送往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救治。 医院对邓女士进行了全面检查,结合头部CT、血液检测等结果,确诊为急性脑梗死,并且已经错过了最佳溶栓治疗时间。 医生表示,邓女士的病情十分危重,需要尽快制定针对性的治疗方案,部分关键治疗措施需要家属签字确认后才能实施,这是医院的常规流程,也是保障患者及家属权益的必要环节。 徐先生在医院协助办理手续时,才从社区民警的调查反馈中得知,邓女士父母早已去世,终身未婚,也没有生育子女,户籍档案中没有登记任何近亲属信息。 这就意味着,没有任何人能以家属身份为她的手术和治疗方案签字,医院的救治工作因此陷入停滞,只能先采取基础的维持性治疗措施,保住她的生命体征。 邓女士的租住地在徐汇区长桥街道,户籍地却在徐汇区华泾镇,两个居委会就监护责任的归属问题产生了分歧。 租住地居委会认为,应按照户籍所在地确定监护人,户籍地居委会则表示,邓女士长期在租住地生活,应由居住地居委会负责。双方的推诿,让邓女士在医院急诊留观室内昏迷了十几天,始终没有明确的监护人来对接医疗事宜。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医院虽然知晓这一法律条款,但出于医疗风险防控和流程规范的考虑,在没有明确监护人的情况下,仍希望能有相关主体承接后续的医疗决策责任。 徐汇区民政局和华泾镇社区服务办介入后,明确了处理路径。华泾镇将依法为邓女士启动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随后通过法律程序,指定其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确定后,将依规使用邓女士名下的个人资产,支付她的房租、医疗费用、司法鉴定费用以及后续的照护费用,解决了资金和决策的双重难题。 调查还发现,邓女士名下有一笔尚未使用的拆迁款,这为她的治疗和后续照护提供了经济保障。华泾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会主动对接专业社会监护机构,探索通过意定监护或指定监护人等方式,为邓女士提供更规范、可持续的专业照护保障,避免类似的监护真空情况再次发生。 这件事被媒体报道后,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有网友将此事与丁克群体关联,认为这是做丁克要付出的代价。事实上,邓女士属于独居人士,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丁克群体,但这一事件确实让独居者的医疗决策和养老保障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人可以提前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意定监护人,当出现无合格监护人的情况时,由民政部门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兜底承担监护职责。但在实际操作中,像邓女士这样没有提前规划的独居者,依然会面临监护衔接不顺畅的问题。 目前,邓女士仍处于危重的维持性治疗状态,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已经启动,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程序正在推进中。医院也在等待监护人确定后,尽快完善治疗方案,争取为她的康复创造更多可能。

评论列表

用户73xxx86
用户73xxx86 2
2026-03-05 00:57
还丁克的代价 这种情况死了不比活着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