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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安徽蚌埠,65岁母亲种了一亩地蒜苗,卖不掉,愁的直叹气,儿子开车回家,将蒜苗

值!安徽蚌埠,65岁母亲种了一亩地蒜苗,卖不掉,愁的直叹气,儿子开车回家,将蒜苗拉到街上,1元一把,没零钱直接送,片刻蒜苗卖没了,卖了107元,然后,男子在钱上偷偷做了“手脚”,回家后,老母亲笑着说:没想到,卖了这么多钱呢!一数300多块。网友:老母亲一看赚钱了,明年会把邻居家5亩地都承包了。 崔先生的65岁的母亲住在农村,平时也不闲着,自己还种了一亩地蒜苗,老人天天精心侍弄,蒜苗长得绿油油的,眼看着到了收成的时候,没人收了。 这下,老母亲愁的直叹气,村里没人收,在等下去蒜苗都老了,这几个月的辛苦不白费了,就给儿子崔先生打电话,让他回来把蒜苗处理一下。 崔先生也孝顺,立马安排好工作,自己开车回了家,把地里的蒜苗拉到街上卖。 为了尽快卖掉蒜苗,崔先生也不管成本不成本了,直接便宜贱卖,一块钱一把。 别说,当崔先生把绿油油的蒜苗,一把一把摆在街上,吆喝着一块钱一把时,立马围上来一群人,大家都被这新鲜的蒜苗吸引,觉得太便宜了,掏出钱来买。 崔先生也大方,打开手机二维码放在地上,有人没有零钱,他干脆直接送,还说:“没有零钱的,我跟你讲,你们直接拿回去吃。” 不一会儿,崔先生就把蒜苗都卖掉了,买完之后,他数了数钱,一共买了107块钱。 卖完蒜苗后,崔先生心里一合计,不行,这么多蒜苗卖了107块钱,老母亲心里肯定不痛快,再说,母亲身体不好,侍弄这些蒜苗可累够呛,如果告诉她就卖了一百多,她肯定觉得累白挨了。 于是,崔先生又掏出200块钱现金,凑了300多块钱,高高兴兴的拿回了家,交给了母亲。 母亲接过钱后,放在桌子上一张一张的数,一共有300多块,她笑的合不拢嘴。 崔先生心里偷笑,却也忍不住问母亲:“高兴不?” 母亲笑着说:“高兴,都没想到卖这些钱。” 看着母亲满脸的笑容,开心的像个孩子似的,崔先生也情不自禁的笑了,觉得自己这么做就对了。 他说:“我自己贴钱,就是为了让母亲开心的,不说亏也不说赚,只要母亲开心,自己也就开心,感觉自己长大的意义就体现出来了。” 大家看到崔先生哄的老母亲开心,也纷纷对他的做法表示点赞。网友调侃:老娘:咦,没想到卖那些钱嘞,明年把邻居家里5亩地承包了。 有人说,这已经不是卖多少钱的事情, 妥妥帖帖的宠父母呀,知道老一辈人不容易,真好,虽然亏但是陪着父母在身边!等妈妈上了热搜知道真相,嘴上说不定要笑骂一句:“这傻儿子!” 有人分享:我老丈人种了三亩地的花椒,丰收后让我爱人帮忙卖,开车拉到300公里外的批发市场低价卖了,然后我又贴了两千块送给老丈人。第二年老丈人承包了四十多亩地的花椒!我爱人再也不帮这个忙了! 也有网友分享:正常,以前我一个兄弟,他老爸三轮车一整车蔬菜要去批发市场卖掉的。他说他去卖。直接把车骑到河边全倒了,跟我们打牌,赢了我们三家。回来说卖完了,把赢的钱都给他爸了。 崔先生这事儿办得漂亮,不仅是因为崔先生孝顺,更是因为他读懂了老人的“心病”。 在农村,老一辈人干活儿不计成本,他们眼里那绿油油的蒜苗不是菜,是几个月的腰酸背痛,是精力和期盼。 如果崔先生实话实说只卖了一百块,老人第一反应绝对不是钱少,而是深深的挫败感——觉得自己没用了,辛苦半年换不回几顿肉钱。这种“心理落差”对身体不好的老人来说,比干活累更伤人。 崔先生这多出的两百块钱,其实是给母亲买了一份“价值感”。 他用这个善意的谎言告诉母亲:你种的东西特别值钱,你的劳动非常有意义。 看着老人一张张数钱时的那股高兴劲儿,做儿子的成就感也是满满的。 咱们常说长大的意义是什么?其实就是当你有能力为父母遮风挡雨。 对老人来说,最好的孝顺不是住大房子,而是那种“被需要”和“被认可”的满足感。 崔先生这一招,真正做到了让母亲开心,这比单纯给两百块生活费更有力量。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崔先生虽然在买卖过程中,看似在做“亏本生意”,甚至自掏腰包贴钱,但从法律实质来看,他行使了对自己财产(现金)的处分权,这种基于尽孝目的的赠与,在法律上是合法且受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