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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没有下限了!”浙江,男子发现上小学的儿子从家里偷钱去店里买了个二手手机,男子

“太没有下限了!”浙江,男子发现上小学的儿子从家里偷钱去店里买了个二手手机,男子心想自己也有问题,就只是到店里提醒了一下店主,万万没想到,一周后儿子又买了一台手机,而且还是在这家店里,男子这下彻底坐不住了

刘先生的儿子今年11岁,上小学六年级。大概半个月前,家里老人突然跟他说,在家里发现了一部新手机,里面装了好多游戏,不知道哪来的

刘先生一查,果然是儿子干的。孩子交代,手机是从一家离家挺远的手机店买的,花了1400多块。钱从哪来?刘先生平时摆摊做小生意,收的现金就放家里,儿子顺手就拿走了

刘先生批评完孩子,自己也反省了一下,觉得作为家长,钱没管好,监管也有漏洞。所以他没有一上来就要求退货退款,而是去找了手机店老板,专门提醒了一句:孩子才11岁,是未成年人,你这手机不该卖给他

回到家,刘先生就把孩子手机没收了,本以为这个事就翻篇了,谁知一周后又出事了

有一天早上,刘先生发现自己微信里的钱少了,一查记录,又是儿子干的,再一问,儿子坦白:上次那个手机被收走没几天,他又从家里偷了钱,跑去同一家手机店,买了个更贵的,3000多

刘先生彻底火了,第二次找上门去。这回他没忍住,跟老板吵了起来。他说:我第一次已经警告过你了,说你这么做不合适,结果你第二个星期又卖给他一部更贵的?你为了赚钱也太没底线了

老板的回应也挺直接:你家孩子已经满8岁了,他有权利买手机

最后,刘先生找到媒体反映此事,店家同意退钱,但因为已经是二手机,有一部包装盒也没了,所以总价打了折,最后退了3500块钱。刘先生接受了这个结果

这事怎么看?先说明一点,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第19条写得清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做一些跟自己年龄、智力相匹配的事情

打个比方,买个冰棍、买个文具,这种小额的、日常的消费,没问题。但花几千块买手机?明显超出了这个范围

所以这个手机店老板说的“满8岁就能买”,要么是真不懂法,要么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而且最后退款还要折旧,这吃相也挺难看的

但说句公道话,这件事里家长的责任也不小

第一次发现孩子偷钱买手机,刘先生只是去店里“提醒”了一下,连手机都没要求退。这个处理方式本身就有点轻了。11岁的孩子做出这种事,家长要做的不是跟店老板讲道理,而是让孩子自己承担后果——比如手机必须退掉,拿回来的钱还给家里,同时给孩子明确的惩罚,让他记住这个教训

结果呢?手机还在孩子手里?还是被收走了但没有实质性处罚?不管怎样,一周之后孩子又偷了更多钱去买更贵的手机。这说明第一次的“教育”,效果几乎为零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