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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少妇结婚之后,却被公公看上了,趁儿媳妇在晒衣服,公公看到女子身段诱人色迷

陕西,一少妇结婚之后,却被公公看上了,趁儿媳妇在晒衣服,公公看到女子身段诱人色迷了心窍,将儿媳妇拉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强行的发生了的关系。事发之后,女子立刻就打电话报了警,但是女子的丈夫却不赞成,认为父亲不可能做这事,因为当时父亲喝醉了,意识不清楚,也没法行事。

目前,根据相关部门指令,该案件已经受理,丈夫只能等待审判。

(浪涨新闻,7月31日报道。)

家住陕西西乡的一个女子张某表示,她遭遇了一件很糟心的事情。

张某的脑子不是很好,存在智力上的障碍,跟了自己的丈夫王某之后,一直跟父亲老王住在一起。

本来结婚之后,先后给丈夫生育了两个女儿,生活还算过的安稳。

要说张某的脑子不是很好,不过也没有人会欺负她,殊不知,自己的亲公公,竟然会欺负她。

老王看到儿媳妇张某的脑子也不是很好,竟然想要馋她的身子。

事发这一天,张某在顶楼晒衣服,公公老王却跟着也来到了张某身旁,看到张某全心全意的晒衣物,丝毫就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到来。

老王对张某早就有点坏心思了,随后就跟张某表示:你跟我过来。

看到老王好像喝了点酒,当时肢体动作也比较夸张。

而张某看到情形,似乎不是很对。

要说虽然张某的脑子,并不是像正常人一样聪明,看到公公的行为,结合平时的心思,她心里也清楚,公公想要对自己做不是很正确的事情。

所以当时张某立刻拒绝:我不跟你过去。

老王强行的就过来拽住了张某,将张某慢慢的拽进了自己的卧室。

根据张某的描述,老王当时的上身,是没有衣服的,而且他的力气非常大,一把就拽住了自己。

随后,就在老王的房间里,张某就这样被公公给侵犯了。

完事之后,张某非常伤心,拿起手机就打电话报了警,将刚才发生的事情,都告诉给了办案人员。

而张某的丈夫王某听到家里出事了,赶紧就回家了。

回家的时候,妻子张某已经回娘家了,王某不甘心,认为这件事肯定有问题,而且父亲 也表示,他当时喝醉了,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

所以说,在张某的丈夫心里,他坚定的一个信念就是:夫妻就是冤枉的,绝对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要说喝醉了,真的什么事情都不知道吗?这个无法清楚和确定。

事发之后,张某的公公老王已经被抓走了,一审判定他犯下了侵犯罪,提出上诉后再审,二审仍然是维持原判。

对于这个结果,儿子王某没法接受,他表示,已经接到了办事人员的电话,目前已经受理,现在只能等待相关部门的最后审判结果。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侵犯妇女的,构成侵犯罪,依法要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存在其他的严重情节,如导致被害人受到伤害,或者精神失常,或者侵犯的就是智力有障碍的人员,则构成加重情刑,依法要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而案中的老王,明知道自己侵犯的对象,是自己的儿媳妇,而且还存在精神、智力的障碍,不管是否有暴力,不管对方是否顺从,一律就会根据侵犯罪来定论。

两院两部《关于办理侵犯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规定,被害者的智力存在缺陷,或者精神障碍,不存在法律认可的自愿。

而且本案中的公公,家属,邻居,或者亲戚,都知道张某智力有问题,公公也在共同照料生活,直接就可以推定“明知”而产生了“故意”的行为,无需额外举证。

法律实务中,妇女具备自主权,而且涉嫌侵害家庭的伦理关系,危害更大。

对于民事法律层面,依据《民典法》规定,被害人还可以找公公进行单独索赔。

本案中在侵害的过程中,如果公公对张某的身体造成侵害,导致精神抑郁,或者之后存在应激障碍,被害者还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各项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作为家庭成员、家属,发生这类侵犯的事件,本案必定会依法从重进行处罚,量刑从重,刑期会直接上升到10年以上。

对于此案的发生,大家都怎么看呢?

信源:浪涨新闻

评论列表

用户16xxx77
用户16xxx77 2
2026-08-01 15:15
我只知道只要你不愿意除非把你打晕,否则不可能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