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中国敢不敢扣押美国对台的军售武器?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是不好回答的。但是我认为,美国对台军售的速度,未必就比得上我们统一台湾的速度。万一美国的武器装备运输过来的时候,我们已经统一了,到时候咋办?我们是接受呢,还是撕毁协议?
2025年12月17日,美国国防安全合作局集中公布8项对台潜在军售,总额约111.05亿美元。
其中,新增82套“海马斯”火箭系统项目约40.5亿美元,包括420枚M57陆军战术导弹;另外还有60门M109A7自行榴弹炮,项目金额约40.3亿美元。
除此之外,还有标枪、陶式反坦克导弹、无人系统和战术网络等项目。
换句话讲,华盛顿把军售清单公开,并不意味着82套海马斯已经摆在码头上,更不意味着420枚导弹马上就能运到台湾。后续进度很能说明问题。
到2026年5月25日,台湾地区“防务部门”公开资料显示,M109A7、海马斯、反装甲无人机、陶式2B和标枪等5类装备已经取得美方发价书。
其中M109A7项目规划执行时间从2026年一直排到2032年,海马斯项目经费规模更是超过1597亿元新台币。这里还要分清两批海马斯。
此前采购的29套属于旧项目,公开资料显示其中11套已经运抵台湾,另外18套计划在2026年年底前交付;2025年12月美国新批准的82套,则属于后来追加的大项目,两者不是同一批装备。
也就是说,美国能够在文件上迅速增加数量,军工生产线却不能跟着新闻稿一起提速。从议会通知到生产企业备料,从弹药制造到系统测试,再到人员培训和海运交付,每一道程序都要花时间。
重型武器尤其如此,合同金额再高,也绕不过工厂产能和交付周期。到了2026年6月2日,美国国防安全合作局又为“台湾安全合作倡议”相关合作建立新的项目代码,用于跟踪伙伴资金和安全合作活动。
因此,“敢不敢扣”并不是最值得盯着的问题。真到了某一批美国军售装备启运的时候,台海局势可能已经与签署合同时完全不同。中国《海警法》规定,海警机构在我国管辖海域依法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活动,在管辖海域以外执行相关任务,则要依据法律和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
具体一船武器如何处理,必须看当时所处海域、运输主体、货物状态以及局势性质,不可能脱离条件提前套用一种固定模式。还有个细节常被忽略。
按美国现行对外军售管理规则,如果发价书没有另外规定,军售物资通常在美国政府从仓库或制造企业放行、进入最初运输环节时,就可能完成所有权转移。
也就是说,一批装备即使还漂在海上,合同上的所有权状态也未必与它停在美国仓库时相同。如果未来台湾局势已经发生根本变化,而某些装备仍没有完成交付,问题自然会转向合同终止、费用结算、货物归属以及是否继续履行,而不是简单喊一句“接收”或者“撕毁”。
已经生产的装备怎么处理,没有生产的部分是否取消,已经付款的金额如何结算,都要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合同状态处理。中方目前采取的反制路线其实已经相当清楚。
2025年12月18日,外交部明确反对美国新一轮大规模对台军售;12月26日,中方又依据《反外国制裁法》,对20家美国军工相关企业和10名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包括冻结在中国境内的有关财产、限制交易合作等。
美国可以不断批准项目,可以继续增加海马斯、导弹和火炮数量,可一件武器从国会通知走到台湾地区形成实际部署,需要的往往不是几个月,而是几年。
台湾问题属于中国内政,中方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立场始终明确。美国军售能够增加外部干预的复杂程度,却不能替中国决定台湾问题最终怎么解决。
倘若未来局势变化的速度快于美国军工体系的生产和交付速度,那么今天写在军售清单上的许多装备,届时面对的可能已经不是“如何运进台湾”的问题,而是原来的订单还有没有继续执行的现实条件。
所以,美国真正要追赶的,从来不只是中国军事实力的发展速度,还有台湾问题本身变化的速度。111亿美元听起来很大,82套海马斯、420枚战术导弹也很醒目,可合同毕竟是合同,装备只有真正生产出来、运到台湾并形成战斗力,才算走完最后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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