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莫教授的论文真的让人大跌眼镜,她的论文完全没有不仅在法理上站不住脚,而且已经违反了法律的基本精神。 作为法学领域的专家,不去讨论如何实现法律层面的公平和正义,不去讨论判例法在中国的适用,不去研究如何防止滥用司法自由裁量权,不去研究如何实现同案同判,而是去研究如何去为女性重刑罪犯不被判处极刑而奔走呼号。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这个法学专家却洋洋洒洒几万言,就是为了犯罪女性不被判处死刑呼喊。 女性是应该被社会善待,这是基于人类对母亲的基本感情。除了这个层次上的社会价值,女性不应该在其他层面获得更多的优待。犯罪的女性,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罪大恶极的女性罪犯,也需要被判处死刑,这才是震慑犯罪,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 而这个法学教授,只是单单把女性拿出来说,讨论死刑不适用于女性,这就是在践踏法律的基本精神。论法的精神 武汉大学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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