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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诸城,一女子认识男子后,才半个月就去酒店开了房,自此之后,两个人关系升温,并

山东诸城,一女子认识男子后,才半个月就去酒店开了房,自此之后,两个人关系升温,并且开始同居生活,没多久后,女子居然还怀孕了。但是男子认为,两个人没有领证结婚,不想要孩子,就让女子去把孩子弄了。可恨的是,前后让女子做了两次流产,女子今后都没法生孩子了。男子却生气了:我不可能要个不生蛋的母鸡的,于是就提出分手。 本新闻参考来源:济南日报·爱济南报道。 邵女士单身,在朋友介绍之下,她认识了一名男子臧某,两个人在认识之后,互相产生了情愫。 大概半个月之后,臧某约邵女士出来,两个人就到酒店里开了房,两个人恋爱关系火速升温,之后就开启了同居生活。 同居之后,双方父母感觉,两个孩子的关系也不错,要么就给他俩安排婚事吧,这样两个人相处也可以名正言顺。 男方父母给了21.9万元的彩礼钱给到女方,自此之后,也是带着美好的祝福,希望两个人可以有一个幸福的生活。 但是臧某跟邵女士也仅仅只是举办了婚礼,却没有领取结婚证。 没多久之后,邵女士怀孕了,但是臧某却认为,暂时没有很好的条件接受这个孩子的到来,就让邵女士去把孩子给弄掉了。 做完手术后,医生叮嘱:要采取避孕措施,不能再怀孕。 但是,臧某却不听劝。 这次之后没过多长时间,邵女士发现自己又怀上了,对于这个孩子,邵女士内心是想要留下的,因为她感觉跟孩子有缘分。 可是,男友臧某还是认为,时机未到。自己工作也不行,收入也不高,没有很好的条件迎接这个孩子的到来。 在臧某的唆使下,邵女士无奈,只能又去把这个孩子给拿掉了。 可是呢,这一次手术并不顺利,这次邵女士的一侧输卵管,因为身体的缘故,只能被切除。 就是因为这件事,邵女士自此再也不能生育了,她自此就失去了成为母亲的资格。 邵女士非常难受,为此大哭了很久,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而更让自己无法接受的,就是男友臧某的态度,得知邵女士不能生育小孩,他露出了冷漠的面目。 臧某表示:不能下单的母鸡,我要了有什么用。 因此,臧某准备把邵女士给甩了,之后就提出了分手。同时,他还要求邵女士要把之前21.9万元的彩礼钱全部返还。 邵女士的父亲得知此事之后,为了给女儿出头,他殴打了臧某。 但是,案件的审核还是得继续,既然已经上诉了,就要进入庭审的阶段。 根据审理之后得知,邵女士因为跟臧某同居,前后两次怀孕,但是臧某一直不要孩子,一直让拿掉孩子,因此,臧某是有过错的。 另外,法律也有规定,没有登记结婚,女方是需要返还给男方彩礼的。 经过审理之后认定:第一,邵女士跟臧某也举行了婚礼,还生活了19个月,双方也消耗了彩礼钱。 第二,邵女士两次流产,身体损伤较大,臧某是存在过错的。 最后经过审理判定,酌情让邵女士返还20%的彩礼钱,即返还13200元。 本案释法: 男女同居19个月但是没有领证,女子二次怀孕男子都让其去流产,最后导致女方身体损伤无法生育。男子要求女子返还全部彩礼钱,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根据《民典法》第五条规定,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钱,一般会予以支持。 但是,结合实际情况,如果双方已经长期同居、孕育过子女、女方因为男方的过错导致身体受损,出现这类情形,返还比例会大幅下降、甚至不予返还。 可以看看这个案例,邵女士两次怀孕,但是两次都被臧某劝说去将孩子做掉了,还导致邵女士的身体严重损伤,之后都不能生育小孩。 显然,男方存在过错,如果判定返还彩礼,就显得有失公平,甚至还违反了公序良俗。因此,最后判定,酌情退还20%的彩礼钱。 有人说,女方也是自愿去做的这个手术,但是男方明知道自己不想要孩子,却还不采取措施,甚至不听医嘱诱导同房导致怀孕,这才造成女方再次受到伤害,可以知道,男方的错误实在是太明显了。 针对这个案件,您怎么看呢?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