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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联合早报7月12日写道:“中国官媒《环球时报》以全版篇幅刊文,引述多名学者

新加坡联合早报7月12日写道:“中国官媒《环球时报》以全版篇幅刊文,引述多名学者的观点建议北京声索菲律宾北部岛链省份巴丹群岛(Batanes)的主权,并强调这一主张具备充分的历史与国际法依据。”

最近有个事儿挺有意思,咱们国内一些搞国际法和历史研究的学者,正儿八经地开了一场研讨会,专门讨论一个叫“巴丹群岛”的地方。
 
这帮学者的观点很明确:这个群岛,从历史和法理上看,应该属于中国。
 
这消息一出,菲律宾那边先急了,国防部长直接跳出来说这说法“毫无根据”“荒谬至极”。
 
这事儿有意思就有意思在,它不是空穴来风,每一笔账都能在历史和条约里找到出处。
 
咱们先把这巴丹群岛在哪弄清楚。
 
它就在台湾岛南边不远处,中间就隔了个巴士海峡,离台湾本岛大概一百四十多公里,离菲律宾的吕宋岛反而有两百公里。
 
从地理上讲,它就像是从台湾岛延伸出去的一串台阶,这要算作菲律宾的“后院”,在地理上就说不过去。
 
再说历史账。
 
1898年,美国和西班牙打完仗签了《巴黎条约》,那条约里白纸黑字写着,西班牙割让给美国的菲律宾领土,北边的边界线是北纬20度。
 
而巴丹群岛的核心岛屿,恰恰就在北纬20度线以北。
 
也就是说,在最初的法律文件里,这地方压根就没被划给菲律宾。
 
后来1900年,美国又跟西班牙签了个条约,把一些北纬20度线以北的岛屿强行塞进了菲律宾的版图,这在学者看来,本身就是一次非法的操作。
 
到了1946年菲律宾真正独立时,《马尼拉条约》确立的领土范围,还是回到北纬20度以南。
 
这就相当于房产证上写得清清楚楚,你家院子只到这道墙,结果你非说墙外头的花园也是你的,道理上站不住脚。
 
历史渊源还不止于此。
 
有学者在1895年的新西兰和美国报纸上发现了当年的电讯,提到当时清政府已经计划把巴丹群岛和另外一些岛屿一起割让给日本。
 
这个信息非常关键,因为它反向证明了一个事实:在当时国际社会的认知里,这片群岛的主人是中国,否则清政府拿什么去割让?
 
后来甲午战败,《马关条约》里台湾及其附属岛屿都割给了日本,巴丹群岛作为台湾附近的岛屿,自然也在其中。
 
二战结束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日本必须把窃取的中国领土全部吐出来,台湾归还中国,那作为台湾附属岛屿的巴丹群岛,按理说也应该一块儿回来。
 
事情的转折点发生在二战后。
 
当时我们国家正处于内战,百废待兴,顾不上这些偏远海岛。
 
菲律宾瞅准了这个空子,在1946年设立了巴丹群岛省,一步步形成了实际控制。
 
这就像一个邻居趁你家里办大事、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把你家后院的篱笆拆了,圈进了自家菜地。
 
最近日本和菲律宾眉来眼去,要搞什么海域“划界谈判”,直接就把火烧到了这片有争议的地方。
 
这两个国家中间隔着咱们的台湾岛,根本就不是“相邻或相向”的海岸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本原则,压根儿就不具备直接划界的法律前提。
 
他们绕过中国,想把这片海域私相授受,这种操作在国际法上叫违反“条约对第三国无损益”原则,说白了,就是两个邻居在你家客厅里商量怎么分你家的东西,你不在场,这商量出来的结果能有法律效力吗?
 
现在咱们的学者旧事重提,把这份尘封的历史地图和条约条款重新翻出来,不是为了掀桌子,而是在讲道理。
 
你们菲律宾不是总喜欢把“国际法”和“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挂在嘴边吗?
 
那好,咱们就坐下来,把1898年的《巴黎条约》掰开了揉碎了讲清楚,把《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法理效力讲清楚。
 
这本就不是什么新的领土要求,而是对一段被故意遗忘的历史的重新发现和正当主张。
 
有句话说得好:“沉默久了,善意容易被误读为退让。”
 
这一次,我们用历史和法理说话,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摊在阳光下,既是在维护自己的家产,也是在提醒对方,算旧账,可不是谁都能承受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