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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政府启动了从未启用过的“外国恐怖分子”驱逐法庭】(政治报)特朗普政府启动

【特朗普政府启动了从未启用过的“外国恐怖分子”驱逐法庭】

(政治报)特朗普政府启动了一项秘密且前所未有的法律程序,旨在迅速驱逐被认定为“外国恐怖分子”的外国公民或其直系亲属。

本周早些时候,司法部在几乎未作预告的情况下,向“外国恐怖分子驱逐法庭”提交了有史以来的首份申请——该法庭自1996年依法设立以来一直处于休眠状态。7月15日提交的申请细节已被封存,随附的封面页显示其内容属于机密。

该法院首席法官、美国地区法官琼·埃里克森(Joan Ericksen)于周四就此事举行了不公开听证会,随后下达了一项命令,要求政府提交一份更“周全”的申请。

这位由乔治·W·布什任命、现任职于明尼苏达州的法官在一页长的裁决书中写道:“政府不妨借此机会进行更审慎的考量。”她指出,自己对司法部调查对象所采取的行动,以及这些行动与关于驱逐“外国恐怖分子”的法律之间的关联,仍存有疑问。更新后的答复须于周三提交。

该法庭的启动再次表明,特朗普政府正试图以史无前例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行使驱逐出境权。尽管该法庭从未被启用,但去年当政府试图将100多名委内瑞拉国民突然驱逐出境时,其存在却成了政府的障碍——当时政府将这些人贴上了“阿拉瓜列车”(Tren de Aragua)成员的标签,而特朗普将这个跨国犯罪团伙认定为恐怖组织。

当时,美国地区法官詹姆斯·博阿斯伯格指出,该法院的存在似乎表明,政府不能在未经任何法院介入的情况下,简单地将它贴上“恐怖分子”标签的人驱逐出境。

“事实上,国会已经为我们给出了答案,不是吗?因为他们设立了‘外国恐怖分子遣返法庭’,”他说,“你们随时可以向该法庭提起诉讼——虽然这将是首例,但这正是该法庭设立的目的,对吧?”

特朗普政府律师德鲁·恩西恩回应称,仅仅因为政府可以诉诸法院,并不意味着特朗普被禁止行使另一项权力——即《敌方外国人法》——在无需法院审理的情况下将人员驱逐出境。

根据设立该法庭的法律,将“外国恐怖分子”驱逐出境的申请必须获得司法部长或副司法部长——本案中为代理司法部长托德·布兰奇——的批准,并附有事实陈述书,其中须说明指定理由,并证明该人的存在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该法对构成“外国恐怖分子”定性的“恐怖活动”作了详尽描述,包括加入指定恐怖组织,或“支持或鼓吹恐怖活动”的人员。该标准还涵盖被认定为“外国恐怖分子”者的配偶或子女。此外,还有一项独立的概括性条款,允许国务卿将“意图在美期间从事……可能危及美国福祉、安全或安保的活动”的人士定性为“外国恐怖分子”。

如果法官批准司法部的申请,被指定对象将获得公开听证的机会,以对该决定提出异议。对该裁决的任何上诉将提交至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

许多法学家推测,反恐法庭之所以从未被启用,是因为人们质疑其程序——即允许使用被驱逐对象永远无法看到的秘密证据——是否提供了符合宪法要求的充分正当程序。

尽管该法院已不再使用,但仍设有五名法官,均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从全国各地选拔产生,其架构与负责监督对外国疑似间谍进行监控申请的外国情报监视法院类似。

该法院现任法官包括院长埃里克森; 来自俄克拉荷马州的蒂莫西·德朱斯蒂(由乔治·W·布什任命);来自俄勒冈州的卡琳·伊默古特(由特朗普任命);来自纽约州的肯尼斯·卡拉斯(由乔治·W·布什任命);以及来自俄亥俄州的萨拉·利奥伊(由乔治·W·布什任命)。

这份新申请于周六首次被记者兼研究员西莫斯·休斯发现,他运营着“法庭观察”(CourtWatch)组织。美国签证与移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