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陕西宝鸡,31岁女子的37岁丈夫在工地意外出了事故身亡,她觉得自己没文化,全权委

陕西宝鸡,31岁女子的37岁丈夫在工地意外出了事故身亡,她觉得自己没文化,全权委托大姑姐及婆家亲戚与施工公司协商赔偿。万没想到,赔偿金给130万,已转账100万,女子全不知道,婆家人隐瞒一切,公公还以办手续为由骗她签字,将她和丈夫的30万存款也取走。女子得知后索要赔偿金,公公说除去丧葬费后,其余全都替儿子还外债了,婆家亲戚说钱都烧了。女子一分钱拿不到,带着2个女儿回娘家,靠打零工赚钱养孩子。万般无奈,她将公婆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公婆退还546933元,可女子只拿到3万多,其余公公已将钱款转移,法院强制执行都找不到钱,女子崩溃,再次报警!网友:父母觉得是儿子的命钱不给女方,怕她拿着钱改嫁!

2015年,王萍和丈夫李兆组建家庭。王萍性格老实内敛、不善言辞,婚后10年日子平淡踏实。

夫妻俩养育了2个女儿,为了撑起整个家,王萍留守老家,一边务农干活,一边悉心照顾两个孩子和年迈公婆,包揽家里所有大小琐事。

丈夫李兆常年远赴西安工地做装修工人,工作辛苦且常年漂泊,经常几个月才能回家一次,辛苦赚钱养家。

谁也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彻底摧毁了这个安稳的家庭。

2025年3月22日傍晚,李兆给妻子王萍打来电话,说工地缺换洗衣物,让她帮忙送一趟。

王萍心里暖意满满,以为丈夫是在外辛苦想家了,立刻收拾衣物准备赶往西安。

可仅仅一小时后,噩耗传来,李兆在工地作业时不幸坠落深坑,头部严重受伤,紧急送医抢救。10天后,李兆最终不治身亡。

丈夫骤然离世,让王萍悲痛万分。因自身文化程度低、不懂法律,她没亲自对接后续赔偿事宜。

她一向信任婆家亲人,便全权托付大姑姐、姑姑等亲属与施工公司协商赔偿。

让她万没想到,婆家的所有人已把她当成外人,全程对她隐瞒所有谈判细节和钱款到账信息。

施工方共计赔付130万死亡赔偿金,这笔用性命换来的钱款,首批转过来100万,直接打到公公的账户上,3个月后再支付30万,而这些她都全然不知。

后续公公又哄骗王萍签字,以办理手续为由,又取走了夫妻俩辛苦攒下的30万全部存款。

当王萍察觉不对劲,主动要求分割属于自己和两个女儿的钱款时,遭到公婆坚决拒绝。

他认为儿子的赔偿金就该留给父母及孩子,除非王萍能赡养两个老人,要不然一分钱也不会给她。

让她留下2个孩子,愿意去哪去哪,村干部多次出面调解无果,公婆甚至转移钱款,刻意躲避、失联,拒不沟通。

走投无路的王萍,只能带着2个女儿搬回娘家,靠打零工每天100元勉强糊口,日子过得十分拮据。

为了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她最终选择起诉公婆。

法院审理时,公公辩称为儿子的丧葬费花了10万,剩余的替儿子还了外债了,30万尾款还没给。

丈夫有外债自己咋不知道?婆家这边人合起伙来蒙她。

王萍根本没见过欠条借据等凭据,公公理直气壮地说,还完钱就将欠条撕毁了!未拍照留存。

《民法典》第1122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之后,赔付给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补偿,不属于李兆的遗产,不能拿来偿还李兆生前债务。

公公说百万赔偿款全部替儿子还债,又销毁欠条拿不出凭证,该说法法律上不予认可。

死者的债务,仅能使用死者个人遗产部分进行清偿。

《民法典》第1153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30余万元存款属于王萍与李兆的夫妻共同财产。李兆死亡,存款的一半直接归王萍个人所有。

剩下一半才属于李兆的遗产,由王萍、两名女儿、公婆5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无权未经分割直接全部取现占有。

法院查明,李兆丧葬费为54954元,100万赔偿金去掉丧葬费,剩余按比例分给王萍及2个女儿,还有公婆。

最后法院判决,公婆分得19%份额,判令判令公婆向王萍母女返还546933元。剩余30万赔偿金到账再按原比例分配。

至于那30万夫妻共同财产,王萍可另案起诉。

让人寒心的是,判决生效后,婆家拒不执行结果,还是百般推诿狡辩。

公公声称百万钱款全部用来偿还儿子生前外债,欠条已销毁;男方亲属更是荒唐辩解,猜测钱款可能被烧掉了。

法院强制执行时发现,公婆账户早已被掏空,上百万巨款不知去向。

时至今日,王萍辛苦维权许久,仅仅拿到3万余元执行款。

万般无奈之下,她已向警方报警求助,当地法院也表示将重新核查案件执行情况,彻查这笔百万赔偿款的真实去向。

信源:海报新闻2026-8-7
如您是公公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