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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母亲,在律所里气得手发抖。她面前摆着一份合同,刚签完字,付了18万。合同目的

一位母亲,在律所里气得手发抖。她面前摆着一份合同,刚签完字,付了18万。合同目的是让她在海外留学的儿子和女朋友分手。但就在签约第二天,儿子自己买机票回来了。这18万,律师说,按合同一分不退。 事情要从头说起。这位姚阿姨的儿子在海外留学。去年11月,姚阿姨发现儿子刷她的信用卡,给一个在网上认识的、自称“白富美”的女孩转了一笔钱,说是帮女孩家里交房租还债。姚阿姨觉得不对劲,把信用卡限额调低了。这一下,儿子暴跳如雷,甚至赌气说要退学回国打工帮女孩还债,还把妈妈的联系方式拉黑了。 姚阿姨急坏了。她先去了派出所,但事情没法立案。她转头开始在网上搜索律师帮忙。一家叫“上海申沪律师事务所”的机构在搜索页面排名很靠前,广告打着“口碑第一”。姚阿姨点了进去。 第一次咨询,律所说可以协助立案,费用大概4万。姚阿姨还没决定,就突然得知儿子已经单方面向学校提交了退学申请。这下她彻底慌了,再次找到律所。这次,一位王姓律师接待了她。 王律师讲了几个“例子”,说之前有家长舍不得花钱,结果孩子被骗到缅北,躺进了医院。这话击中了姚阿姨最深的恐惧。王律师报了个价:20万。经“优惠”,最终定为18万。他承诺,可以立即派律师去国外,联系学校和当地警方,保住儿子的学籍,并“促成”分手。 救子心切,脑子一片空白的姚阿姨,在2025年11月12日当天就签下了一份《委托代理合同》,并支付了18万元。 荒诞的转折来了。就在签约的第二天,11月13日,姚阿姨接到消息:儿子已经自己买了机票,正在飞回上海的路上。退学,已成定局。 姚阿姨懵了。儿子都要回来了,还需要律师飞去国外“保学业、劝分手”吗?她隔天就赶到律所,说明情况,要求终止服务并退款。 律所的回答让她心凉了半截。对方指着合同说,钱不能退。姚阿姨这才仔细看合同条款,里面有一行写着:“甲方与对方自行和解、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等情形,律师费用不予退还,且还需另行支付30%违约金。” 也就是说,她不仅可能拿不回18万,还得再赔5.4万。 姚阿姨前前后后跑了律所不下十次,没结果。后来,有媒体记者陪同她去律所协商。一位负责客诉的费姓负责人声称,合同都是经过上级部门和律师协会审批过的。他最后表示,自己权限最大能退50%,也就是9万元。姚阿姨无法接受。 目前,姚阿姨已经做了两件事。第一,她委托了律师,向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那份《委托代理合同》无效,并让律所全额返还18万元。法院已经立案。第二,她向宝山区司法局进行了投诉。 姚阿姨的代理律师认为,这份合同问题很大。合同约定的服务是“劝分手”,这根本不属于律师事务所可以提供的正规“法律服务”范围。有律师指出,这可能违反了《律师法》中关于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性活动的规定。律师认为,合同是在姚阿姨心急如焚、缺乏判断力的情况下签订的,存在显失公平甚至欺诈的情形。 核心的争议点,在于那份合同到底是不是一份有效的“法律服务”合同。“劝分手”本质上是一种情感干预和私人事务调解,它游走在法律服务的灰色地带,甚至之外。一家正规的律所,以此为主营业务来签约收费,本身的正当性就要打上巨大的问号。 再看那份合同条款,几乎把所有风险都推给了客户。服务内容模糊不清,但客户解约的责任却白纸黑字、代价高昂。这种明显权责不对等的格式条款,在法律上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律师费是否可以退还,通常要看律师是否提供了实质服务、合同如何约定以及是否存在过错。在这个案子里,签约次日合同目的就根本性落空,律师尚未开展核心服务,却以格式条款一口回绝退款,于情于理都难以服人。 这件事也暴露了某些“网推所”的经营模式。它们利用搜索引擎的排名,用话术制造焦虑,承接非常规业务。当纠纷发生时,又搬出“合同已备案”等说辞来搪塞。姚阿姨的遭遇不是个例,它提醒所有寻求法律帮助的人,签字付费前,务必冷静看清合同内容,特别是关于服务范围和解约责任的条款。 现在,法院已经立案,事件进入了法律程序。这不仅是18万元的纠纷,更是一个关于行业边界和商业伦理的案例。最终的结果,会对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值得关注。 你怎么看这件事?你觉得姚阿姨这18万律师费,该退吗?